北汽ex300l:问题太长 在补充里面了 拜托大家帮忙解答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5:45:49
我父亲是姊妹5人(男2女3) 父亲是长子
爷爷奶奶还没有过世
我想知道 在我爷爷奶奶(奶奶没文化 不明白)做过公证把自己的房子给他们的2儿子而且更改完毕房产证的情况下 (作为赡养父亲主要人的我的父亲母亲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公证的) 我的父母在爷爷奶奶过世后对这个房屋是否有继承权? 如果在他们的2儿子的不断的蛊惑下把所有财产都给他了我父亲是否有主张自己权利并获得财产的权利

作为遗产的效力最高的遗嘱公证,除非你能证明那是在不符合你爷爷奶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你将不能改变遗嘱公正,也就是说你父母没有此房产的继承权。
但是你的父母作为主要赡养人可以在其他的遗产上面要求多分。

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你可以再让你爷爷奶奶做个新的公证,把以前的公证给否了不就得了,这是最简单的办法了。否则,等他们都去世了,就不好解决了。

据我所知,上述情况在继承人没有到齐的情况下,公证处是不会进行遗产处置公证的。

因为这样很容易产生不可预见的纠纷。如果有了,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公证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