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经销商一台车利润:IPTV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0:03:27
运营商怎样盈利?用户能从中享受到什么?

数字电视就是指从演播室到发射、传输、接收的所有环节都是使用数字电视信号或对该系统所有的信号传播都是通过由0、1数字串所构成的数字流来传播的,数字信号的传播速率是每秒19.39兆字节。

http://news.ccidnet.com/pub/html/news/zhuanti/20040812shuzidianshi/index.htm

I P T 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也叫网络电视,是指基于IP协议的电视广播服务。该业务将电视机或个人计算机作为显示终端,通过宽带网络向用户提供数字广播电视、视频服务、信息服务、互动社区、互动休闲娱乐、电子商务等宽带业务。IPTV的主要特点是交互性和实时性。它的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流媒体服务、节目采编、存储及认证计费等子系统,主要存储及传送的内容是流媒体文件,基于IP网络传输,通常要在边缘设置内容分配服务节点,配置流媒体服务及存储设备,用户终端可以是IP机顶盒+电视机,也可以是PC。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IPTV不但超出了传统的电信运营范围,更超越了传统的广电运营范畴。IPTV预示着一场由技术演变而来的产业革命的到来,昭示着一个无限广阔的电子互动娱乐市场的启动。据200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全球有29%的运营商已经提供了IPTV服务,19%的运营商计划于当年推出IPTV服务,17%的运营商计划于2005年推出。通过IPTV,中国宽带用户,在PC上也能享受到精彩纷呈的电视节目;通过IPTV,中国电视观众,在“IP机顶盒+电视机”上将告别单一被动的节目接受,走向集互联网内容、网络游戏、电视节目在内的更为丰富多彩的互动数字娱乐生活。IPTV必将迅速而深刻地改变人们的生活。

IPTV业务应用领域主要为:

广电行业--互联网电台、电视台
宽带视频点播(VOD)
企业视频资讯平台--音视频信息发布平台
教育行业--音视频教学
政府机构—音视频电子政务
小区--点播电影、网上学习、医疗保健
军队、医疗、电力--现场演习、手术、调度等的音视频存储和同步监看

http://www.av9av.com/solutions/s_iptv.html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和IP技术的不断进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的战略,互联网和宽带通信网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互联网的用户已经超过了1亿,宽带用户已经超过了4000万。在互联网和宽带通信网上的业务,IP电话、视频会议、可视电话、音视频下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互动游戏,视频点播,网络电视、旅游咨询、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搜索引擎等业务得到了蓬勃发展。在互联网和宽带网络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网络电视(或称IPTV),是互联网业务和传统电视业务融合后产生的新业务。在IPTV业务诞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与之密切相关的流媒体技术。流媒体技术能够在远程教学、电视节目、MP3等具有大数据量服务特征应用的业务提供者和用户之间,利用信息流的方式提供连续的、有严格时序关系的、准实时的、多媒体信息的单向传输服务。从用户的角度看,流媒体技术的一个重要技术特征是媒体流是从网络到用户的单向通信,在网络连续传送的过程中用户就可以一边缓存和一边播放,无需等到整个内容全部传递到用户本地后才能播放(这明显不同于文件现在方式,如FTP)。有时业界将IPTV业务与流媒体业务等效起来使用,但实际上二者是存在一些明显差异的。首先,IPTV是一个面向用户的,描述业务的一种名词术语;而流媒体是面向网络的,描述某些业务(或应用)实现时所采用的一种技术手段的名词术语。其次,IPTV一般使用流媒体技术实现,但也可能不使用流媒体技术(比如数据量非常小的节目片段等)来实现;而流媒体技术可以用来实现IPTV业务,但也可以用来实现其他数据传送量比较大的业务,比如视频教学、远程医疗、视频点播等。不同的行业、组织或知识背景的人,对IPTV的含意存在不同的理解,包括对“TV”的含义、“IP”承载以及“IP与TV”的关系等。首选是对新技术下的“TV”的理解:1)以内容为中心的定义:IPTV的节目源与传统意义上TV的节目源一致,比如都应该来自电视台。2)以终端为中心的定义:经过机顶盒(STB)做处理后,利用普通或高清晰的电视机(TV)做显示终端。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的电视机显然已经不仅用做看电视节目了,而是可以当作其他多种业务(如游戏、股票行情、教学、医疗)的综合型终端使用。另外,电视节目也已经不仅可以在电视机上收看,也可以在PC和手机等设备上收看了。因此,IPTV中的“TV”,笔者以为应以内容为中心定义,仅指节目源是TV的,与显示终端是否是传统电视机(标清或高清)没有必然的联系。其次是对IPTV中的“IP”化程度的理解,至少也存在两个方面的差异:1)水平方向。是端到端的(即从对节目源的信道编码开始,到用户显示终端之前的处理)全IP化,还是只要部分IP化(比如只是承载网络IP化)就可以称为IPTV?2)垂直方向。将IPTV业务中的“控制平面”、“管理平面”和“用户平面”都IP化(比如都承载在一张IP网络中),才算是IPTV?还是有一个或两个以上平面的IP化(比如“数据平面”仍然走CABLE,而控制平面走IP网络),就可以算是IPTV?TV技术“IP化”的过程才刚刚开始,目前这两种方式同时存在。最后是“IP”与“TV”的关系问题。根据上面的介绍,对于“IP”与“TV”关系的理解,也因此出现了至少两种观点:1)“IPTV = IP + TV”模式:在这种实现方式中,IPTV的上行控制和IPTV的媒体流分别工作在IP网络和CABLE网络中,从网络的角度看二者是完全并行的。从技术的角度看,可以理解为这时IPTV的“数据平面”工作在广播方式的CABLE上,IPTV的“控制平面”和“管理平面”工作在IP网络上。2)“IPTV = TV over IP”模式:即包括TV在内的所有业务都承载在IP之上,当然也包括了IPTV的“数据平面”、“控制平面”和“管理平面”全部三个平面。对IPTV概念理解的不统一,是目前与IPTV相关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造成行业监管界限难以确定,职责不清;产业链分工不明确;业务运营模式和运营主体不明确,也就造成业务、产品技术和标准不统一,互联互通困难等。因此,目前迫切需要统一对IPTV的认识

IPTV: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