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观音山大润发开业:我想了解有关外资税收的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17:28:45
关于贸易方面的外资公司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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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税收政策

  从1994年1月1日起,中国施行新的税收制度,实现了内外资
  企业流转税的统一。经过这次税制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
  籍个人所适用的税种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营
  业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
  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现将新税制实施以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
  籍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介绍如下:

  (一)流转税方面
  (1)对因税收增加税负的退税返还问题
  凡是1993年12月31日以前已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
  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增加税负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
  批准,在已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或没有经营期限的,最长不超过五年,退
  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的税款式。
  (2)出口货物的免税问题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直接出口的,免征
  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
  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籍个人,应聘在
  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在扣除费用800元的基础上,附加减
  除费用3200元。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
  贵重金属等到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外规定以外,实际经营期限
  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企业所得税。
  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
  企业,在依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期满后,经
  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
  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2)不同地区税收优惠
  1、沿海经济开放区
  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的生产性
  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属于技术密
  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
  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报经国家税务
  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地方所得税。

  2、高薪技术产业开发区
  对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
  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
  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企业所得
  税。

  (3)
  1、对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
  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
  上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属于已经按15%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产品出口企
  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2、对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
  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进
  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4)特定行业、项目税收优惠
  1、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减按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限在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企业所得
  税。

  2、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
  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
  万美元,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并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企业
  所得税。

  (5)再投资税收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
  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
  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如果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
  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再投资不满五年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6)投资所得税收优惠
  1、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2、下列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A、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

  B、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空银行的利息,包括外国
  银行按国际银行同业间拆放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和国务院批准对
  外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所取得利息;

  C、中国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购进技术设备和商品,由对方国家
  银行提供卖方信贷,中方按不高于其买方脑袋利率延期付款所付给卖方
  转收的利息;

  D、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同中国
  公司、企业签订信贷合同或贸易合同,提供贷款式、垫付款和延期付款
  所取得的利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减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其中,由中方用产品返销还款付息或提供资金条件优惠,利率低的,经
  申请批准,可以免征所得税。

  3、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
  发重要技术提供专用技术所取得的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
  的,可以免征地方所得税。

不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