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牌捕猎器价格:灰色收入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09:06:27

无须缴付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带有不确定风险的、多以本身所掌握的但并不属于自己的权力便利换取得来那部分不能见到阳光的收入

著名经济学专家茅于轼:“灰色收入”其实不含任何贬义的色彩,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灰色收入”当初的出现应该说是个好征兆,它预示着经济开始活跃,个人有了更多发挥、运用自己长处的机会。
金诚律师事务所王朝晖律师:“灰色收入”本身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从法律角度讲,个人收入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而这个合法的界定当以收入的来源为依据。以我的理解,“灰色收入”应是指在正常工资之外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另一个合法收入,且多在向税务机关报税的时候隐瞒了这个收入。如果此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产生“灰色收入”的行为都应该被认定为偷税。
亚运村老丁:所谓“灰色收入”无非是指不黑不白的收入。因为这是计划外收入,一般不上账,不在明面上,于是乎“灰色”就成了这种收入的冠名。其实称其为“灰色”还有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逃税。
留学归国人士高先生:我理解中的“灰色收入”即除了工资条上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国家缴税失控的那部分个人或企业收入。
各色人员给了我们不同的回答,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灰色收入”都是不上税的收入。灰色收入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如果我们单以不上税来定义灰色收入的话,那么大学生同样也有灰色收入:比如,发挥所长做家教的收入,暑期社会实践的收入,还有我们把父母给的零用钱也姑且算作收入吧。
上海市政府规定月收入1000元以上的部分必须上税,作为学生的我们能为税收做贡献的是极少数,对于那些该交税却不交的人我们要谴责。但是对于大多数的学生族,我们那些所谓的灰色收入只是逐步走向独立的一种标志。

“灰色收入”,是指介于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之间的各种非正当收入。“灰色收入”本身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从法律角度讲,个人收入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而这个合法的界定当以收入的来源为依据。以我的理解,“灰色收入”应是指在正常工资之外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另一个合法收入,且多在向税务机关报税的时候隐瞒了这个收入。如果此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产生“灰色收入”的行为都应该被认定为偷税。
公务人员“灰色收入”种类繁多。有在非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的;有利用在临时机构任职或兼职的条件,领取各种酬金的;有在单位巧立名目,自发各种福利、补助的;有在非公务活动中频繁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请吃、请喝、请跳、请钓、请洗的,等等,名目之多,不胜枚举,其中有些是共性的,有些则带有明显的部门、行业或岗位特点。
目前的“灰色收入”现象除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普遍性等一般性特征外,还有以下三大倾向:一是谋取对象“公款化”。“灰色收入”主要源头是公款,主要渠道则是各种直接或变相的“化公为私”;二是谋取方式“集团化”。单位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一般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人人有份;三是存在氛围“正当化”一些公务人员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灰色收入”。
如果政府不从分配年度上,不从根本上考虑解决问题,灰包收入现象会加剧。近年来政府正采取一些措施来铲除灰色收入,比如加紧公共财政的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收入等等。对于非法的“灰色收入”,政府已经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用法律的武器予以了严厉的打击,公安部门也相继开展了各种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