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域2爆率修改:喝酒死亡问题-寻求百度所有律师帮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11:57:20
和酒死亡的人我用A代替

A在家喝了一点酒,之后去B家接工具,B家有人在喝酒,A正好赶上,但是B家几个人基本已经喝完没有酒了,B家主人就拿出来用来治风湿的药酒(用草药泡的)给A喝,A喝完后回家,到家后感到不舒服,以为没事在家折腾2个小时后感觉不对劲,A的家人把A送去医院,途中死亡,系中毒死亡。
A有妻子和女儿 A 45岁

求助一下,B家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要是赔偿 需要赔偿多少?

谢谢大家,回答采纳 再送高分
A喝了一碗半碗药酒,A的女儿已经17岁

B家人给倒的酒,都知道药酒有毒性,A当时喝完没什么异常,16点喝完就回家了,18点是就感觉倒嘴开始发麻,送医院。。死亡 医生说那个药酒2个小时基本就发作, 从喝酒到发作基本就2个小时

A到B家借工具,B主动留A在家吃饭,又从柜子里给拿出酒给倒酒

在这里只做些民事方面的分析:

  首先要肯定的是,B家应对此事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多少了解点药酒的人都知道,药酒是有毒性的.通常对于辅助治疗风湿关节疼痛.它的作用是以毒攻毒.无论是对于患有相关病症还是正常人的平时保健,都是不允许多喝的,否则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后果.也许B家人是出于好客的好意,但其凭借一个成年饮酒人应对酒的基本常识,一次让A喝下一碗半药酒,是严重的过失行为(也可能B家人由于刚喝了不少酒,精神麻痹所致)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免除B家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我们对于A的死都表示非常遗憾,但是A本人对于此后果也是有一定责任的.想必饮酒的人在一起喝酒的时候,都是要说说喝的什么酒,这酒怎么样.就算当时A和B没有谈论喝的什么酒.但是A作为一个成年饮酒人应该因为所喝的酒与以往的味道不同而询问自己喝的是什么.无论是A没有询问,还是A询问后仍然多喝,这都表明A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因此A对后来的严重后果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这样就一定程度上减轻了B家的赔偿责任.

  分析致此,再来看看实际问题.我想既然能坐在家里喝酒,关系还算可以,如果能双方在一起协商解决此事.那么无论对于B还是A的家人都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也是对于A的一种告慰.协商赔偿的数额应该在15万或是稍多(人的生命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但是作为我国具体的赔偿种类和标准计算下来大概是这个样.如果加上精神抚慰金基本上应该是20万了.不过因为有的计算指标会因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有所差异,具体计算方法最后附上)

  若是B家不同意赔偿,或是赔偿的数额远远低于依据法律计算出的标准.那么A的家人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医院作出的A的死因证明,到B家喝一碗半药酒的事实)向当地法院起诉B及家人.要求赔偿.这里还有一个要点,就是恐怕事情闹将以后B不承认有请A喝药酒的事实,那么A的家人最好在和B协商处理此事时带上录音机,把双方协商的主要情况都记录下来.这个录音就是A到B家喝一碗半药酒的证据.民事诉讼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强调一点.无论根据标准计算出的赔偿数额是15万还是20万或是更多.法庭是不会全部支持的,因为前面说过.A本人也有一定责任,这样就减轻了B的责任,具体减轻多少,是要法官裁量的.诉讼还是到当地委托有经验的律师代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由以下法条规定.下面只是作了些引用,还有什么不明白可以在网上搜索上述规定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个要确定一下:B家人的药酒自己是不是经常喝?B家人自己知道不知道会有危险?A当时的状态如何?是不是还要开车回家?

按照您提供的信息,B家人没有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就是说,如果B家人药酒自己也常喝,A当时也没有表现出异常的情况,那么B没有义务预见到A会喝了药酒而中毒.B对于A中毒死亡是没有过错的,不成立杀人罪.

您可以再把信息多补充一些~~`

如果B根本没有过错,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但具体案件要综合多种因素考虑,您多给一些信息,可以有更明确的建议~~

对于补充:

那么B家人平时自己会喝吗?给A喝时有没有说明这是药酒?

其实想知道这些细节,都是要确定B对于给A喝酒有没有过错.如果过错程度比较严重,就是明知A喝药酒会有危险,却还给他喝,那就成立犯罪.

过错程度比较轻,一般只存在民事赔偿问题.

没有过错,不负法律责任.

B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赔款大概不少于10万...

B属于过失杀人,但是属于可以预见的可避免的过失,应承担法律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首先要根据A女儿的年龄与状况决定,至少要承担其女儿成年以前或具备生活能力之前的费用。A为45岁推断,应该不少于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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