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奇英雄传弓凯和枪凯:打死人要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02:46:27
张三、李四、王五三个人是同事关系。平时关系还行。一次打牌时因为5元钱,王五和李四打了张三几下。可能是打得不是地方,张三住院没几天就死了。法医鉴定说是头部有淤血,是致命伤。王五打了头,李四没有打头。
请问:王五和李四各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先谢谢了!!!
打架的时候我也不在现场。王五和李四现在还在拘留中,不让见面。我们知道的情况也不多。
打架后王五和李四没想到打得那么严重,还去四川出了一趟车(在河北打的架),本来想回来去医院看张三的。

“打了张三几下”,要看怎么打的。
通常说用致命方式击打致命部位,就是有杀人或伤害故意了
既然几个是同事关系,应该没有杀人之心,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比较合适,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结果,十年以上直至死刑。

王五和李四是不是共犯,要看他们能不能构成有共谋。
楼主没有把情节交代得很清楚,我只能推测一下:三人一起打牌,张三得罪了另外两个,两人一时冲动,挥拳就揍,下手没考虑轻重,李四虽然没有打头,但明明看到了王五在打头也没有制止。
如果情节跟我想的一样,两个人是共犯,共同对死亡后果负责。

具体到一个案子怎么判,其实首先是事实问题,每个细节的具体情况,支持这些事实成立的证据,都是要花功夫去收集清楚的。
事实认定后,才是法律适用问题,这个阶段要考虑的就是,有没有量刑情节,比如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自首,等等。。

王五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王五作为一个成年人来讲,应当预见到打张三的头部有可能出现致人死亡或者其他后果,但其没有预见到,因而出现张三头部有淤血死亡的后果,因此,王五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李四对张三的死亡不应负责任.因为李四和王五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必须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王五打了头,因该为故意伤害至人死亡罪。
李四没有打头,为一般的故意伤害罪。

打头的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没打头的是故意伤害罪。
当然在实事认定的时候要有证据证明。

你说明白点,怎么打的啊.

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