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职工大学好不好:买房时交的维修基金怎么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8:45:59
家住沈阳!
房子是2000年完工的!
现在有很多家屋内窗户变形,墙上长霉.
我们小区现在物业已经撤出了!
那要找谁???????

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或“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和改造而缴纳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程序等都有相关规定。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1、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2、维修基金的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后,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管理主体和模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业主委员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3、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B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E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F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使用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B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D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E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F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G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关于维修基金问题,建设部和财政部曾共同下发于1999年1月1日实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所以,首先可以明确你有义务交维修基金,但不一定按购房款的3%交,因为该办法规定:缴交比例为购房款的2-3%。同时,开发公司的做法也有欠妥之处,因为该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这种约定当然包括缴交比例的约定。做为业主我们不知道这个规定是很正常的,而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专业机构,好象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个规定。开发公司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在签定购房合同时,与购房者对维修基金缴交及比例作出约定,这样就避免使业主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是不是乱收费。”开发公司明明不是乱收费,只要讲到明处,就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们还需明确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代管维修基金,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维修基金必须专户存储,专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严禁挪作他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由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业主委员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有检查和监督权。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如果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维修基金应按业主的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随着一些小区的越来越老化,可能这种现象还会不断出现.首先应该去找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召集小区业主处理此事,出现这种状况,即使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不会出钱给你们维修了.如果居委会不处理此事只有向更高层政府或相关住宅管理部门反映了,争取政府出一点,业主出一点来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如果能找到开发商一切都好办了,可以要求开发商去处理,但往往不容易能够找的到.

关于维修基金问题,建设部和财政部曾共同下发于1999年1月1日实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所以,首先可以明确你有义务交维修基金,但不一定按购房款的3%交,因为该办法规定:缴交比例为购房款的2-3%。同时,开发公司的做法也有欠妥之处,因为该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这种约定当然包括缴交比例的约定。做为业主我们不知道这个规定是很正常的,而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专业机构,好象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个规定。开发公司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在签定购房合同时,与购房者对维修基金缴交及比例作出约定,这样就避免使业主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是不是乱收费。”开发公司明明不是乱收费,只要讲到明处,就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们还需明确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代管维修基金,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维修基金必须专户存储,专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严禁挪作他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由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业主委员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有检查和监督权。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如果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维修基金应按业主的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关于维修基金问题,建设部和财政部曾共同下发于1999年1月1日实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所以,首先可以明确你有义务交维修基金,但不一定按购房款的3%交,因为该办法规定:缴交比例为购房款的2-3%。同时,开发公司的做法也有欠妥之处,因为该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这种约定当然包括缴交比例的约定。做为业主我们不知道这个规定是很正常的,而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专业机构,好象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个规定。开发公司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在签定购房合同时,与购房者对维修基金缴交及比例作出约定,这样就避免使业主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是不是乱收费。”开发公司明明不是乱收费,只要讲到明处,就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们还需明确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代管维修基金,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维修基金必须专户存储,专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严禁挪作他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由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业主委员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有检查和监督权。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如果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维修基金应按业主的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回答者:子一腾 - 魔法学徒 一级 2-6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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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基金问题,建设部和财政部曾共同下发于1999年1月1日实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所以,首先可以明确你有义务交维修基金,但不一定按购房款的3%交,因为该办法规定:缴交比例为购房款的2-3%。同时,开发公司的做法也有欠妥之处,因为该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这种约定当然包括缴交比例的约定。做为业主我们不知道这个规定是很正常的,而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专业机构,好象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个规定。开发公司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在签定购房合同时,与购房者对维修基金缴交及比例作出约定,这样就避免使业主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是不是乱收费。”开发公司明明不是乱收费,只要讲到明处,就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们还需明确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代管维修基金,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维修基金必须专户存储,专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严禁挪作他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由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业主委员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有检查和监督权。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如果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维修基金应按业主的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回答者:可可大大泡泡糖 - 童生 一级 2-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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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随着一些小区的越来越老化,可能这种现象还会不断出现.首先应该去找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召集小区业主处理此事,出现这种状况,即使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不会出钱给你们维修了.如果居委会不处理此事只有向更高层政府或相关住宅管理部门反映了,争取政府出一点,业主出一点来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如果能找到开发商一切都好办了,可以要求开发商去处理,但往往不容易能够找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