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锦香槟湾样板间照片:闹元宵和闹洞房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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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早在2000多年前的西汉就有了,元宵赏灯始于东汉明帝时期,明帝提倡佛教,听说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观佛舍利,点灯敬佛的做法,就命令这一天夜晚在皇宫和寺庙里点灯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挂灯。以后这种佛教礼仪节日逐渐形成民间盛大的节日。该节经历了由宫廷到民间,由中原到全国的发展过程。

在汉文帝时,已下令将正月十五定为元宵节。汉武帝时,“太一神”的祭祀活动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马迁创建“太初历”时,就已将元宵节确定为重大节日。

另有一说是元宵燃灯的习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说”;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别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
元宵节的节期与节俗活动,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延长、扩展的。就节期长短而言,汉代才一天,到唐代已为三天,宋代则长达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点灯,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灯,整整十天。与春节相接,白昼为市,热闹非凡,夜间燃灯,蔚为壮观。特别是那精巧、多彩的灯火,更使其成为春节期间娱乐活动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龙、舞狮、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等“百戏”内容,只是节期缩短为四到五天。

中国传统婚姻以其礼仪的隆重和场面的铺陈而颇具特色,通常要经过提婚、订婚、迎娶出嫁、闹洞房等程序,其中以新婚当夜众亲友在洞房嬉闹新娘和新郎后,新人双双携手归寝为高潮。旧时,此中滋生出一些乖情悖理的举动,因多发生在洞房里,故称为闹房、闹洞房、闹新房。由于这一习俗以新娘为主要逗趣对象,故又称闹新娘、耍新娘,旧时还称为戏妇。
关于闹房习俗的来历,我国民间有两种说法。一说源于驱邪避灾。相传,很早以前紫微星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他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踪到新郎家,只见那女人已经先到了,并且躲进洞房。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进入洞房时,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说里面藏着魔鬼。众人请他指点除魔办法,他建议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笑声驱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时分,魔鬼终于逃走了。可见,闹洞房一开始即被蒙上了驱邪避灾的色彩。闹洞房驱邪的风俗南北各地均有。有人入洞房前,长江中下游地区,新郎前一晚就须睡在洞房,事先请两名女童手执红烛将新房内照一遍;天津人则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后,驱房内邪气依然十分重要。比如在东涨,新郎进屋后要象征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者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并且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更普遍的习俗是在新房内置长明灯。所谓“洞房花烛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学者研究,听房习俗实质上也是防鬼怪进入洞房的一种保护措施。

闹元宵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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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元宵节的来历,民间有几种有趣的传说。
一、故事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只神鸟因为迷路而降落人间,却意外地被猎人射死。天帝得知后命天兵于正月十五日到人间放火,欲将人们通通烧死。
天帝女儿,不忍心看人间受难,冒着生命危险把消息传递。众人听说,吓得不知所措。一位老人出了个点子: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三天里,每户人家都挂起红灯笼、点爆竹、放烟火,以此迷惑天帝。正月十五这天晚上,天兵发觉人间一片红光,果真以为是燃烧的火焰,就禀告天帝不用下凡放火了。从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户户都悬挂灯笼,放烟火来纪念这个日子。
二,历史传说。据说汉高祖刘邦死后,吕后之子刘盈登基为汉惠帝。后大权渐落吕后之手。对此,朝中老臣,刘氏宗室深感愤慨,但都惧怕吕后残暴而敢怒不敢言。吕后病死后,诸吕惶惶不安害怕遭到伤害和排挤。于是,在上将军吕禄家中秘密集合,共谋作乱之事,以便彻底夺取刘氏江山。后来,开国老臣周勃、陈平取得联系,设计解除了吕禄,“诸吕之乱”终于被彻底平定。平乱之后,众臣拥立刘邦的第二个儿子刘恒登基,称汉文帝。文帝深感太平盛世来之不易,便把平息“诸吕之乱”的正月十五,定为与民同乐日,京城里家家张灯结彩,以示庆祝。从此,正月十五便成了一个普天同庆的民间节日“闹元宵”。
(摘自1月23日《家庭百科报》 作者 韩幸幸)

闹洞房的由来

中国传统婚姻以其礼仪的隆重和场面的铺陈而颇具特色。它通常要经过提、订婚、迎娶出嫁、闹房等“程序”;其中以新婚当夜众亲友在洞房嬉闹新娘和新郎后,新人双双携手归寝为一高潮。旧时,此中滋生出一些乖情悖理的举动,因多发生在洞房里,故称为“闹房”、“闹洞房”、“闹新房”;由于这一习俗以新娘为主要逗趣对象,故又称“闹新娘”、“耍新娘”,旧时还称为“戏妇”。

闹房习俗看似简单,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强大的影响力。从影响的范围来说,可谓遍及全国各地;从存在的时间来看,则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直到近现代仍流行。

闹房习俗始于汉代先秦时期,婚礼淳朴、肃穆。

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入汉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近人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中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杨氏引汉末仲长统的《昌言》中的记载:“今嫁娶之会, 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从中可知,闹房从其出现伊始,就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

关于闹房习俗的来历,我国民间有两种说法。一说源于驱邪避灾。相传,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他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踪到新郎家,只见那女人已先到了,并躲进洞房。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进入洞房时,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说里面藏着魔鬼。众人请他指点除魔办法,他建议道: “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笑声驱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时分,魔鬼终于逃走了。可见,闹房一开始即被蒙上了驱邪避灾的色彩。

闹洞房驱邪的风俗南北各地均有。新人入洞房前,长江中下游地区,新郎前一晚就须睡在洞房,事先请两名女童手执红烛将新房内照一遍;天津人则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后,驱房内邪气依然十分重要。诸如在东涨,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并歌曰:“一砍妖,二砍怪, 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更普遍的习俗是在新房内置长明灯。所谓“洞房花烛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学者研究说,“听房”习俗,实质上也是防鬼怪进入洞房的一种保护措施。

关于闹房来历的另一种观点认为,闹房首先在北方出现,而且开始时主要是新郎,这大概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有关。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骠悍和勇健,在新婚时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

世界上有些落后的民族以自残和被虐来表明男人资格, 甚至拿猎取到的人头作为信物求偶,恐怕同出一义。闹房在古代保留了这一原始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