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亲买什么生日礼物:战败投降的士兵有投降罪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3:03:21

有的。
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区分投降敌人和被敌俘虏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投降敌人是主动的,被敌俘虏则完全是被迫的;投降敌人前具有自动放下武器的情节,而被敌俘虏时已不具备使用武器进行抵抗的条件。如因弹药耗尽、武器毁损、严重伤病、极度疲惫而无法使用武器进行抵抗被敌人俘获的;或者遭到敌人突然袭击,措手不及未能使用武器进行抵抗而被敌人抓获的,都属于被敌俘虏,而不应认定为投降敌人。即使被俘后叛变,积极为敌人效劳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而应适用本法第108条以投敌叛变罪论处。

投降罪

投降罪,是指参加战斗的军职人员贪生怕死,在战场上自动放下武器向敌方缴械投降的行为。

投降,是指放弃抵抗、主动向敌方缴械,是严重违反军人职责和义务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作战义务及军队的战斗力、声誉。

作为军人,在参加保卫祖国的战斗中,应当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在祖国需要的时候英勇献身。而投降,是违反军人保卫祖国职责的背叛行为,有损于军队的形象、部队的声誉,客观上起到了互解战斗力、动摇军心的作用,应当受到军事法院的严厉惩罚。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上表现为:

1、违反军人职责、义务、涣散军心、败坏军队声誉;

2、主动放下武器,向敌方缴械投降;

3、贪生怕死,为保全个人性命向敌方缴械投降;

4、其他原因主动放下武器向敌方缴械投降的行为。

三、本罪犯罪主体是参加战斗的军职人员(包含文职军人),即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没有直接参加战斗,但有放下武器、向敌方投降的,亦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军人的职责和义务是英勇杀敌、保卫祖国,但在战场上却主动放下武器向敌方投降。无论其动机如何,只要是放下武器,向敌方投降,即构成故意行为。

投降罪,刑法规定:

一、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战败士兵投降,从法理上无罪。
但如刑法第第十章423条中规定,“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23条是严重错误的,不把士兵的生命当人命看,如当被敌人包围明显属屠杀时或无援兵无子弹时,抵抗等于送死。

输了投降很正常,不败而败是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