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青子:什么是过错责任,请举例说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17:45:42

同意楼上的回答,再做适当补充。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一般的侵权行为都属于过错责任,例如:人身侵权(伤害、侮辱)、财物侵权,仅有8种情况属于无过错责任(如高空坠物、高危高压行业等)。

什么是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原则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一般归责原则,我国大多数案件适用的是过错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般的归责原则。从该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行为人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作为衡量依据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就应承担责任,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即使其行为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确定行为人的责任时,是以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来确定的,不以客观来衡量。而且,主观过错,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一些交通肇事案件,对于事故的发生,肇事方主观都出于过失,但是,只要因肇事方的违章造成被害人身体受到伤害,即使主观并非故意,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过错赔偿案件,举证的责任在于原告,原告应当举出充分证据证实人身损害事实是由于被告的过错行为造成的。

过错责任是指一个法律术语,主要是指行政方面的。
是指主要观行为过错。它分成两种:一指当做而不做。既应当做而没有做。比如说一个工商部门,公民有权向它申请一些权利,而它不给;另处一种是做了应当做的事。比如犯罪。

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人为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