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校园霸凌案:在澳门定居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3:28:43
有计划在澳门定居。请问,整个过程是怎样的。需要在那里工作多久才能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得有什么手续?
谢谢。

手续如下: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 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和《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副表》;所有申请表格均可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上网(网址:http://www.ga.hainan.gov.cn.)下载;
2、 交验居民身份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 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4、 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5、 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满足定居澳门的条件: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 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 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 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参考资料:澳门治安警察局入境处http://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4_1.html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去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 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 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 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二、申请去香港、澳门定居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 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和《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副表》;所有申请表格均可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上网(网址:http://www.ga.hainan.gov.cn.)下载;
  2、 交验居民身份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 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4、 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5、 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与赴港澳地区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指的是什么?
  1、 申请去香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2、 申请赴港、澳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需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3、 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结婚证明书)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无依靠未成年人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证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
  4、 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5、 申请赴港、澳定居继承产业的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上述五款所指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批表内的项目和提交的材料所证明的事项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及时申报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 申请条件
1、大连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须符合下列定居条件:
⑴、夫妻团聚类;
⑵、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定居;
⑶、成年人照顾在港60周岁以上无依无靠老人定居;
⑷、60周岁以上无依无靠老人投靠香港地区子女定居;
⑸、赴香港继承财产定居。
说明: a、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b、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c、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d、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e、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第a款中申请人需同港澳居民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子女同行。
第b款中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父母均需年满60周岁,一方或双方定居港澳地区,身边无子女照顾。
第c款中“老人”按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按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双亡的14岁以下内地居民。
第d款按港澳居民身边无直系亲属,去世后,需内地子女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产业,对多人共同享有继承人的,只受理一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遗产的申请。
二、受理机关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批。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如实填写,按要求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向我处递交申请。
2、提交数码相片4张。(数码照片规格:48mm×33mm)
3、提交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A4),交验原件。
4、十四周岁以下儿童,应在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带领下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交父母的结婚证明或者离婚的判给证明,并且监护人员提供具有监护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A4),校验原件。
5、提交书面申请书1份(未满16岁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代写)。6、香港(澳门)亲属邀请书信一封。
7、提交香港(澳门)亲属的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A4)。
8、申请夫妻团聚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A4),校验原件。
⑴在大陆登记结婚的,须提交夫妻关系公证书;
⑵在港澳登记结婚的,须提交由港澳律师行公证的申请配偶来港澳定居声明书;
⑶在外国登记结婚的,须提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明认证书。
9、属夫妻以外的其他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交地市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10、赴香港(澳门)继承财产定居的,提交产业状况与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11、不满18周岁申请人申请赴香港定居手续如下:
⑴投靠父母,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港澳永久性居民的,须填写《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及《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澳门)定居申请表》一式2份;其他情况的,填写《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提交4张数码照片(数码照片规格:48mm×33mm),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照片栏内,1张带有条形码数码相片在提交申请时交给接待人员。
⑵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A4),校验原件。
⑶申请人及其父或母的户口复印件(A4),校验原件。
⑷申请人及父或母的身份证复印件(A4),校验原件。
⑸申请人父母结婚书复印件(A4),校验原件。
⑹申请人父或母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4),以及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A4)。
⑺申请人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由港澳律师行公证的申请子女来港(澳)定居声明书。
12、单位意见栏(参照护照申领办法),特定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意:a、提交的各种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一式两份;b、由于您的申请需上报辽宁省公安厅根据定额以及申请条件打分审批,故请您耐心等候审批结果;
c、如您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尽快告知我处。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五、办证时限:等候辽宁省公安厅的审批结果。
六、收费标准: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