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毛衣刘瑞琪吉他谱:麻烦帮忙找找“零售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的资料”,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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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年中国零售百货业研究咨询报告

报告名称:2005年中国零售百货业研究咨询报告
释放日期:2005年1月
报告格式:印刷版/电子版
报告页码:396页
图表数量:135个
报告价格:中文:印刷版5600元/电子版6600元
英文:印刷版10000元/电子版11000元

简 介
2004年,中国将实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放开零售业的严格限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条款,外商零售企业从2004年12月11日开始可以在中国任
何一座城市开设独资店铺。以往外商零售企业只能在部分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开设店铺,新条例将可以让它们在更多城市投入更多资金。 随着国际零售巨头,雄心勃勃的拓展中国市场,布局中小城市。各家公司将竞争的战场转向中小城市,中国零售业也将继续高速发展。而零售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无论是中国本土的商业零售企业还是已经登陆中国的外资商业零售企业,都明显地感受到了这种压力。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零售业的市场竞争已经达到白热化的阶段,零售业何去何从成为大众瞩目的焦点。
未来,中国的零售业供给将呈现以下的发展趋势:零售业态更趋多样化并逐步走向规范化;新型零售业态将保持高速增长;国有资本逐渐从零售业中退出,而同时
外资会迅速进入零售业领域;中西部地区消费增势将与东部地区相当,但东西部市场绝对规模的差距短期内将难有显著改观。
本研究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经贸委、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竞争情报网、全国及海外500多种相关报纸杂志的基础
信息以及零售业专业研究单位等公布和提供的大量资料,对我国零售业的供需状况、零售业态的发展状况、部分重点城市零售业的发展状况、行业赢利模式等进行了分析,并重点分析了2002年零售业的市场状况,以及面对WTO时代,零售业将面临的冲击以及企业的应对策略。报告对国家商业相关政策进行了介绍和政策趋向研判.
是零售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准确了解目前零售业发展动态,把握企业定位、制定企业战略的重要决策依据。

2,研究报告:零售业上市公司不再姓“国”
近期以来,商业板块再掀并购浪潮,华联商厦和第一百货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正在就两家公司新设合并事项进行研究,之前,曾经要实施MBO的南京新百又成为2004年首只被举牌的上市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得南京新百11530110股,成为第二大股东,陕解放也宣布公司第二大股东将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公司。在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大趋势下,产权结构调整必将对上市公司乃至整个资本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一般服务业和一般竞争性行业,零售业可能将成为国有资本最快退出的领域,尤其值得关注。

国有资本退出是必然趋势

1998年以来,当时的近70家零售业上市公司中,有接近1/3发生了股权或资产的大规模变动,即资产重组,比例超过任何一个行业。从股权变化的性质看,其中许多案例是以国有资本的退出和民营资本的退出为特征的股权重组,而这,仅仅是国有资本势力在零售商业日渐淡出的一个缩影。

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此消彼涨计划经济时期,在商品供应“统购统销”的体制下,几乎绝大部分零售渠道和终端都掌握在国有资本手中,国有资本“一统天下”,在零售业居于绝对性的主导地位。直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商业仍然在零售业占有统治性地位,无论从资本规模还是市场份额,都占据绝对优势。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民营资本和外资逐渐渗入国内零售业。

1996年,国内零售业遭遇“滑坡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中80%以上利润总额同比大幅下降。至1998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利润总和为-0.3亿元,60%以上企业发生亏损,是年被称为国有商业的“倒闭年”。有倒闭就必然有另外的零售商来填补市场空间,而民营零售商和外资零售商正担当了这样的角色。

在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中,200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合计、销售收入占全部零售企业的比重,均比1999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利润总额下降的幅度则更大。而私营企业则是零售企业中发展最快的,2002年限额以上私营零售企业的资产合计和销售收入分别比1999年增长了6.5倍和5.9倍,并且实现了扭亏为盈(来自商务部《我国批发零售业发展状况及与经济相关分析》)。在民营经济发展较成熟的广东,民营零售业已经占到半壁江山,2003年上半年统计显示,前十大零售商中有三家是民营企业。从业态看,在家电、建材等专业零售领域,民营企业已经占据了龙头的位置,主营家电连锁的国美电器在全国所有连锁零售商排名中已进入三甲之列(根据中国商业信息中心2003年上半年排名)。

外资零售商的在国内零售市场的成长速度迅猛。2003年,外资零售商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10%,在大卖场这个新兴领域,外商所占份额更是超过60%。即使是国有资本占优势地位的百货业态中,百盛、太平洋、香港新世界等外资零售商也在不断侵蚀国有商业的领地。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零售业的全面开放,国有资本在零售商业的地位逐渐下降将是必然的趋势。

商业上市公司的国有资本悄然淡出在对于零售业上市公司的观察中,国有资本退出的趋势也十分明显。图1显示了1998年以来国有股权比例的变化状况。

自1999年以来,在零售业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例逐年下降,这种走势与国有商业的经营状况有直接关系。从1998年开始,与行业宏观状况相似,零售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呈下降趋势,由此出现了一批亏损和微利公司,原国有股股东(实质上往往是当地政府)为保上市资源,不得不出让股权,从而无奈地退出。

国有资本退出零售业是明智选择

零售业全面对外开放是将造成更残酷的竞争形势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2004年底,我国零售业将不分地域、不分业态、不限门店数量向外资全面开放。外资的全面进入,将对国内零售商业造成更大的冲击。2002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销售利润率仅为0.84%,尚低于1996年0.9%的水平,而1994年这个数字为2.25%,从此可以看出,国有商业的已难再现往日辉煌。

国有资本已不具备优势在计划经济时代,零售业属于生活资料分配的终端,在供销均由国家控制的前提下,国有商业具有绝对的优势,基本不存在竞争。

在市场经济时代零售业属于一般服务业和竞争性行业,国有资本没有必要在这样的行业中维持控股地位。零售商作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企业,竞争力来自高效的管理要素、灵活的制度、敏锐的市场感觉、快速的应变能力和明确的产权关系,而这都是国有企业相对其他所有制类型企业薄弱的方面。因此,国有资本以及资本决定的机制,在这个领域已经不具备比较优势,退出是理所当然的选择。

民营资本、国际资本对于国有资本的替代由于经营历史悠久,国有商业尽管背负着人员、债务等包袱,但也拥有许多他人难以获得的资源,比如多年形成的品牌、商圈辐射能力和“级差地租”都是民营和外资零售商短时间内难以造就的,对其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在国有资本退出之日,就是民营资本和外资入主之时。

而且,我们还可以注意到,由于国有零售业的资本属性和传统体制的原因,使其在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的同时,还需要承担一些本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义务(例如离退休职工问题),这就是前面所谓的“包袱”,同时,由管理水平所决定的资产运营低效率也成为削弱国有商业竞争力的总要因素。在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解脱包袱,提高效率,原有的商业资产将重新焕发“革命青春”。

另外一方面,上市公司管理者对于公司价值的认识必然比市场更加深刻,也将成为零售业重组中一支重要参与力量,因而一些零售业公司屡屡发生MBO的传闻也自然而然。

因此,国有资本退出零售商业,是符合市场和行业发展规律的,从竞争格局和行业属性来看,国有资本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在零售业和上市公司中维持控制地位,退出是必然取向。

退出的特征和模式

从历史上看,国有控股的零售业上市公司退出通常,伴随着大规模的股权变化和资产重组。在国有资本退出后,上市公司也随之“转业”———退出了零售业经营,我们称这种方式为“颠覆式重组”,在1998-2003年发生控制权变化的零售业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占绝大部分比例。

但是,考察大部分发生业务转型的公司发现,这些公司并没有发生脱胎换骨的显著改善,除重组当年业绩有所提升外,在后续年份仍然积弱不振,甚至再度堕落为ST公司。

由于我国零售商业上市公司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因此企业的各种行为都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资产或股权重组也不例外。这种退出通常是迫于无奈,是以“保壳”而非以发展业务为目的,因此不免显得仓促和缺乏实际价值。同时,在一些重组案例中,经过资产置换,零售业务和资产往往又回到国有股东手中,并没有实现真正从零售业“退出”,也无法达到通过国有资本退出和民营资本进入来激活零售业务的目的。

因此,国有资本在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通过颠覆式重组退出并非理性选择。近一段时期以来,国有资本退出在时机选择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试图寻求以退出为契机,实现产业整合,谋求资产增值的模式。

通过控股权的转让实现机制的转变,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同时通过战略性的持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先进行产业整合,再逐步退出。对于各自为战、缺乏合力的国有商业而言,如果在资本的层面进行整合,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对零售市场的控制能力,从而达到提高资产价值的目的。此后再逐步退出,更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

通过与外资合资合作的方式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以股权换管理和资金,达到业务发展和资产增值的目的。

立足于零售业务的发展和潜在价值的挖掘,才能使国有资本退出得更从容、更有价值。

价值型重组将成主流第一百货和华联商厦

这两家公司是上海老牌的国有零售企业,在国有资本纷纷退出零售业的大潮下,这两家公司的国有股东似乎并不急于将两家公司的控股地位拱手让人,而是选择了在集团甚至区域零售市场层面上进行整合的模式。

2003年5月上海百联集团的成立,以及随后提出的以百货业态整合为先导的上海零售业整合战略,为两家公司提供了许多想象空间。

百联集团曾经表示,国有资本退出零售业是必然趋势,但是以现在的状况退出,价值必然被低估,有必要先进行相应的资产整合,才能充分发掘零售资产的价值。

可以预期,国有资产从上海零售业退出是迟早的事情,但我们更关注退出之前,以第一百货和华联商厦为代表的上海零售业和上市公司将以什么方式来体现并提升自身的价值。

南京新百

南京新百从2003年以来风波不断。2003年8月,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东方商城MBO的关联交易公告,当时即在市场掀起轩然大波,各种关于上市公司即将曲线MBO的猜测应声而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当MBO风波渐渐平静之时,2004年2月7日,公司又发布公告称“截止2004年2月6日下午3:00时收市后,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二级市场购得本公司11530110股流通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85%。”由于南京新百股权结构特殊,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仅24.49%,因此,南京华美此举不免引起市场对于其真实意图的猜测,最有代表性的一种看法是,华美可能有意对南京新百进行二级市场的敌意收购。

不论最终南京新百究竟花落谁家,但从以上两件事情可以判断,国有资本退出该公司已属必然。

较之以前的案例,南京新百的操作更具市场化意义。不论是MBO也好,敌意收购也好,都有助于公司实际价值的发现。

三家上市公司以及他们的国有股股东,给我们呈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但是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是,都是以零售资产的价值发现为目的。这足以为零售业上市公司未来的国有资本退出提供理念和实际操作上的借鉴。

国有资本战略撤退
2003年以来,国有资产的大规模调整愈演愈烈,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纷纷推出一系列的国有资产改革计划,这些改革直接冲击到资本市场领域,其中涉及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实现国有资产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布局和结构完善。在此过程中民营与外资被赋予了重要的角色和地位。

从国有资产退出领域来看,国有资产退出存在层次性

主要有两种层次,这两种层次构成了国有资产退出领域的全局概念,其一是国有资产的行业以及控制力层次,其二是国有资产的质量层次。

首先从行业和控制力层次来看,国有资产主要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从整体控制力逐渐趋弱的行业退出,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会进一步集中,但除及少数企业如军工企业外,仍然会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造。一般性竞争行业和整体控制力逐渐趋弱的行业包括:目前生产能力已经严重过剩的服装、纺织行业;主要满足一般消费需求的食品、饮料业、日用品行业;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自行完成集中化和提高竞争力的产业,如零售行业,部分家电制造业,以及其他对资金和技术要求不是很高的制造业等等。

其次从质量层次来看,国有资产居主的企业存在经营效益、发展潜力、竞争力等方面的差异,国有资产的退出会根据这种差异而表现出不同,大致倾向是劣势国企积极退出,优势国企会实施多层次改造,包括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整体上市等等。但是由于地方主导性的存在,不同地区的情况存在差别。

最后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全局来看,国资改革和国有资产有步骤从一般性竞争行业退出将坚持中央和地方两条路线。目前中央一级的国有企业均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关键领域的大型企业,因而国资改革主要是优化重组,积极改制。大部分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资产归于地方一级,因而国有资产有步骤退出主要表现在各地的国资改革计划中,中央主要发挥监管和规范作用。

民营资本和外资的作用和机会

以行业和企业为范围,国有资产逐步退出的过程就是民营与外资成分逐渐加大的过程,对于证券市场而言,中小投资者也会发挥积极作用。就目前来看,民营与外资是国有资产退出的主要承接主体,因而民营和外资在国资退出过程中被赋予了重要的角色和地位。

首先来看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其一从国有资产改革来看,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均强调,要充分利用民营与外资的力量,参与国企改组改造,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上,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可见民营与外资经济在国资改革中的作用。其二从鼓励民营与外资发展来看,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等等,显然这些领域的进入会通过多种方式,可见民营与外资经济在经济发展以及国资调整中的作用。

其次来看机会,民营与外资在国资退出过程中的机会存在差异,尤其是在资本市场领域,不过目前这种差异正在缩小。目前在国有资产退出领域,各类民营形式均可介入,但是要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定价,防止国资流失,同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其中对于管理层收购尤其严格控制,综合来看直接针对民营经济的规范较少。

从外资角度看,目前对于外资的规范较多,外资介入国资退出过程,尤其是在资本市场领域介入退出过程,管理较为严格,但是在导向性上已经实现了一系列的放开,如先后出台《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等等,目前正处于进一步的实施阶段。

警惕投机性重组重组成败的根源

实际上,从一个公司重组的目的上,基本已经可以判断其未来重组的走向和最终成败,考察国内证券市场发生的上市公司重组案例,重组的目的无非以下几种。

以资本市场盈利为核心目的理论上说,资本运营应当是企业产品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迅速扩张业务规模时的必要手段。其实质是实体资本为基础,借助虚拟资本的乘数效应来实现资本和业务的双重扩张。当人们发现市场缺陷———在没有实体业务支撑的情况下,通过资本运营既可以获得暴利时,就会倾向于抛弃盈利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的产业经营,转向完全以资本市场炒做为核心的盈利模式。

公司经营困难,大股东急于挽救或脱手 由于我国零售商业上市公司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因此企业的各种行为都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资产或股权重组也不例外。因此,就会出现为了保持上市公司不退市的挽救型重组和“最后捞一票”式的控股权转让。

在这种目的下,难免病急乱投医,对并购方的目的、重组的实质不加选择和判断,从而使上市公司在重组后无法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新生”。

同时,由于“寻租”的存在,提高了并购方的交易成本,因此并购方更倾向于通过二级市场的操作(内幕交易和做庄)来实现并购成本的快速回收。

这种情况,通常与前一情况伴生而来。

以产业整合、业务发展和价值发现为目的立足于这种目的重组,才可以说是回到了重组或并购的本源。令人遗憾的是,在零售业上市公司重组史上,这种情况非常之少。如果将前两类称为“投机型”重组,第三类则可以称为“价值型”重组。

从盈利模式看投机型重组

至少在2001年以前,投机型重组的盈利模式具有以下共性: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新控制人通过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方式改变主营业务,在大部分上市公司重组中,新控制人或其关联方通过信息的不规范披露在二级市场获得利益;上市公司再融资,高价购买新股东的资产或业务。

后两种方式是“投机型”重组的主要盈利手段。

之所以投机型重组在零售商业上市公司发生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是由于与其他行业———尤其是占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比例的制造业相比,零售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平均比例较低(25%-40%),获取控制权的直接成本较低;作为服务业,零售业资产规模———尤其固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方便进行剥离和置换;业务特征决定了零售业的经常性现金流量充裕,并且还可以通过帐期合理地无息占用供应商资金。以上特点使零售业上市公司成为投机性重组的优选对象。

需要指出的是,在以往大部分零售业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由于业务的彻底转换,在付出高昂的成本后,零售业本身固有的一些优势和价值无法为新业务所用,使重组变成从头开始,上市公司复苏的道路变得更加漫长。更何况,大部分新股东本来就没有进行改造业务和发展公司的决心和耐心,这种缺乏实质性内容的重组走向失败当属必然。
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操纵市场和公司再融资行为不断被加以规范,同时零售业壳资源逐渐转让殆尽,这种盈利模式将逐渐淡出市场。

3,商务部《我国批发零售业发展状况及与经济相关分析》我国零售业改革现状及发展战略

零售业是指通过买卖形式,将工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直接售给居民作为生活消费用或售给社会集团供公共消费用的商品销售行业。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零售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改革20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增长和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零售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发展变迁

1980年,国家有关部门允许社会待业人员走街串巷从事农副产品收售活动,以缓解零售网点不足的矛盾。同年9月, 财政部在《关于改进合作商店和个体经济交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指出:“目前,国家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允许个体经济的适当发展,以利于搞活经济,繁荣市场,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随后, 12月 17日《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类型的暂行规定》中,将“个体经营”单列为一种经济类型。从此,我国零售业打破了长期以来国有、集体经济垄断经营,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个体有证摊贩为辅的零售格局。1983年,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公有制经济零售额所占比重为92.30%,与1978年比下降5个百分点;个体经济零售额占3.1%,与1978年比上升2. 9个百分点。 个体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受到的限制比较多,步子迈的不够大,现行体制中的弊端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一定程度上仍束缚着人们的思想。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决定,要求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实行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我国零售业开始进入实质性的改革发展阶段,对小型国有零售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对个体和私营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到198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个体经济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9. 60%上升到15.3%,一年间增长5. 7个百分点。

进入90年代,我国零售业发展跨入新的发展阶段。1992年9月, 国务院首次允许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和5 个经济特区试办一至两个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1995年开始,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在我国的出现及迅速扩张,外商独资商业企业很快打开了我国零售业这扇大门,象潮水般涌进。至此,我国零售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私营、外商、港澳台投资等经济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多业态、开放式、竞争型的零售新格局。199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35亿元中,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有、集体经济零售额11611.1亿元(包括国有控股),比上年同期下降1.6%;个体、私营、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零售额1457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其中,私营经济零售额1772. 8亿元,外商投资经济零售额283. 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7. 30%和25.7%。

外商独资零售业的进入,不仅给我国零售业注入了活力,同时也给国有零售企业增加了巨大的压力。最近两年,一批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国有零售业,通过重组、联合、兼并、入股等形式组建股份制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这些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在经营方式上采取物流配送、自营出口,旧货交易、商品代理等先进的营销方式,有效地扩大了商品销售,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同时,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稳定市场、平抑物价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前,一些新的零售业态相继活跃在我国零售市场,如连锁超市、仓储商店、专卖店、专业店、便民店、特许经营店以及最近出现的大卖场等,以其经营范围广、市场价位低、商品质量高、选择余地大、服务态度好、购物方便吸引顾客,销售态势呈直线上升。如美国的沃尔玛1996年到中国深圳开设第一家购物中心,现已在全国开设6家。

个体、私营、外商投资经济已成为我国零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我国个体商业已发展到1529. 4万户,从业人员2755.3万人;私营企业49.9 万户,从业人员559.3万人;外商投资商业企业1499户,认缴出资额为90915万美元。1999 年,个体经济所占比重已由1995年的30.30%上升到1999年39.40 %; 私营经济由 1995年2.5%上升到1999年的5.7%;外商投资经济所占比重由1995年的0.5 %上升到1999年的0.90%。个体、私营、外商等非国有经济快速增长,大大促进了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方便了人民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难的问题。

面临的困境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零售业的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面临的困难很大,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旧体制的影响尚未摆脱。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一些老国有零售企业在经营模式、经营方式上的落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