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cast tv版:有关留置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09:06:00
甲将价值1000元的大衣送乙的洗衣店清洗,费用50元,甲因公司紧急任务出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取,三个月后乙将大衣卖给了丙,买价100元,当甲回国时,乙退还甲扣除洗衣费后的买价50元,甲不愿意,认为乙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自己的大衣于丙,要求撤销乙丙的买卖关系.
乙认为旧衣服就值这个价,其行为并无不妥.
丙认为衣服的买卖已经成交,不肯退还大衣.
问:该如何解决?

乙是无权处分行为,一般而言,无权处分必须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但在本案中,丙作为善意第三人,通过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大衣的所有权。甲不能要求撤消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更不能直接向丙追索。在这个时候,乙必须对甲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大衣折价的问题已经超出法律本身的范围了,原则上讲,折价必须经过物价机构鉴定,而不是由当事人主观判定。

洗衣店应补偿其相关损失

二楼的说的对。

洗衣店应赔偿,它没履行对顾客的通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