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吃矛什么意思:女子裹脚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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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家考证,中国缠足之俗,约始于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时代。
早在盛唐之世,人们对妇女的“弓鞋”已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据说头部微翘的弓鞋最初为脂粉浓腻.体态丰满的盛唐宫女所创,给那些喜欢猎奇的男人以极大 的感官剌激。“划步香阶,手提金覆鞋”,南唐统治者李煜更是别出心裁地将这种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以代替袜子。南唐小朝廷虽然短命,却有二事领风气之 先,一是大唱“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李后主,开感人至深的一代词风;二是他的妃子窅娘始行缠足之法,开创了中国女性缠足之记录。
北宋初年,妇女缠足尚未流行。其到宋徽宗宣和年间,才在东京汴梁(今开封)闺阁中出现了缠足专用鞋,名曰“错到底”,并开始在社会上流传。从北宋词人 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所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判断,当时弓鞋尺度,绝对不会是“六寸肤圆”与“尺减四分”那样长大可观。进入南宋以后,缠足风尚 开始兴盛,小脚已然成为首都临安(今杭州)时髦妇女的一种象征,而后影响全国的缠足之风就是从这里开始“起步的”,时称“杭州脚”。
建立元朝的蒙古人缠足之风远胜于南宋,最明显的是在元代的杂剧散曲中,描写人物,无不及足,且动辄以纤小著称,“三寸金莲”之称就是在这时候开始出现 的。进入明代,妇女缠足达到了深入人心的程度,缠足甚至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重要标志。作为一种时髦,坊院中不少妓女无不以小足金莲作为媚男的本钱, 而小脚女人亦成为当时城市女性竞相模仿的对象。
清代,妇女缠足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其中又尤以山西小脚为最,并有“从来小脚说山西” 之誉。山西小脚又以大同为第一。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年间曾经诏禁之,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当时有某大员以“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上 疏,结果传为全国笑谈,可见缠足“魅力”之强大。最后闹得康熙皇帝在禁止缠足的禁令仅颁布了几年便自动撤销。不惟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直到乾隆 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女缠的风气。格格们无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眼见皇帝老儿拿汉人的缠足没办法,小脚狂们自是欣喜 若狂,奔走相告,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缠足前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
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现在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我们都很清楚,在审美不超出常态的情况下,这样的小脚是很丑的。事实上,这样的小脚也不健康,不实用,缠足对人身的伤害是终身的。缠了小脚的女人其支撑的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它们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
无论是从赏心悦目还是从健康实用的角度,女人缠小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而这样的残忍的行为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却曾经盛行一千余年,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有影响力的文化,古人的这种不健康的视觉审美取向就象一个复杂的谜(当然,这肯定不仅仅是个审美的问题),而这个谜的背后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认为女子缠小脚的习俗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产物。显然,它们之间是有很多的内在的联系的,但如果要说,小脚文化与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有着必然的等同性,却是值得怀疑的。在西方也同样经历了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们的女性通过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来获得男性的认可,没有听说过有逼迫女性缠小脚的历史传闻,这无论如何比缠小脚来的文明。
女子裹小脚的起源据说是这样的:南唐李后主(公元937——978)因为喜欢宫嫔睿娘的小脚状态,就让她缠足做新月状,并因此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
这并没有得到确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缠脚,而恰恰是从宋朝(公元960——1234)开始,儒家文人乃至于农家男人开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莲”。但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封建社会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经形成。从此我们可以看出,缠小脚的习俗并不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伴生物。
现在就有一个最大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偏偏就是在宋朝,这样一个随着历史前进的步伐已经比较开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脚这样的反人道的残忍的习俗却盛行开来。其实“三寸金莲”的说法源于北齐少帝萧宝卷赞其宠妾潘玉儿一双柔弱无骨的纤小美足“步步生莲花!”,但当时及其后的隋唐在对脚的审美上并未出现这样的倾向,所以女子裹小脚在宋朝泛滥开来绝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会与思想根源的。因为时代久远又难以找到第一手的资料,我们只能根据当时社会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尽我所能就这个问题作一些深入的思考与探索。

任何一种现象都可以从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中寻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踪到文化,小脚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脚习俗所存在于的文化环境必定是一种非理性的文化所产生的。而一般来说,文化内涵中核心思想的单一性或者说叫做单调性是非常容易导致文化的非理性,因为缺乏不同思想的争鸣,就难以对思想本身进行反思,同时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极端。当这种非常态的文化主导了一个国家时,这个国家的民众作为个体就被单一的思想简单化,无论是从个体自身还是与其他个体相比较都找不到思考的内驱力,作为整体因为内部没有差异性,缺乏内部矛盾的整体失去前进的原动力。当整个国家都基本静止了他的思维,民众反过来就完全固守于已有的非常态文化,并逐渐惰性的走向极至,国家与民众不可避免的进入非理性状态。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与由它所主导的非理性国家互相作用,形成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荒谬的事情的发生以及可能长久的持续都是不足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学就是上面推理的现实演绎。朱的理学与程的心学都是对儒家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将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并根据他们所认为的道与器相分离的原则,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这种思想体现了对作为人这样的有尊严的个体的极端的不尊重,当这种思想成为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时,一旦脚是否小成为评判女子是否美的标准(事实上已经上升为贤良与道德的标准),全社会对于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视也就不足为奇了。
宋王朝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是一个比较弱势的政权。一方面,其领土局限于中原及长江以南地区,该地区内又基本为汉族人,所以无论是地域文化和种族文化都是比较单一的,这种情形有利于某一种思想在全国形成权威地位。而在汉唐时期,因为领有西域大漠,肢体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长安更是胡汉文化的交汇地带,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从西汉时汉武帝就已开始认识到儒家学说是统治者愚民的一剂良药,并让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这却没有导致汉唐期间儒家思想在社会中的极权地位。另一方面,纵观整个宋朝政权历史,在与少数民族政权如金、辽、西夏交战的战场上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朝廷内也有主战和主和两种声音,但主张称臣和进贡的投降派一直都占了上风,而且皇室也倾向于苟和求安,但这就增加了百姓的赋税负担,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因为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权本身体弱,所以几乎没有哪个朝代像宋朝的当权者那样对安定与秩序充满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三纲五常“,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可见,儒家思想是强调秩序和塑造权威的思想,是维护皇权与男权的思想,这正切合了当时政权的需要,所以统治者极端的推崇儒家学说,并在统治中深刻地贯彻、严格地执行、极力地发展儒家思想。男权与皇权都属于极权和威权的范畴,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它们一脉相承。随着皇权的权威被进一步神化,男子相对于女子强势地位就被进一步增强,而男子的强与女子的弱是相对的,即这种更加强势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进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础上的。在这里有一点应该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较压抑的,他们在对外族的战争中基本都是失败的,这里面除了国力军事等宏观因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古代战场当战法水平接近时,士兵的力量与野性至关重要,宋朝军队在用兵方面与北方少数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于士兵基本上是汉人,而且多来自江南,在力量与野性方面相对明显欠缺,在战场上的失败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来的巨大的挫败感对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男子对自己的强大有着与生俱来的自负,但当他们的这种自负被自己的保家卫国的无能所重创时,必然从本能上必然去寻找出路以承载破碎的尊严。很显然,女性是最合适的对象。汉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诫》中曾提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可见在中国历史上,男性的刚强在本质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为衬托的,所以,必然的,当时的男性潜意识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势的地位,从而为自己在战场上丢失的自尊寻找平衡。女性在缠了小脚之后,因行走不便只得轻抬步微扭腰(所谓的莲步姗姗)而尽显柔弱,因不能轻松随便走动只得好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一个娴静的贤妻良母,这与宋王朝政权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当时逐渐走向极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还暗暗迎合了当时男性当中普遍的一种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缠小脚的行为在宋朝走向泛滥是由当时社会极其不正常的宏观的社会形势和文化氛围所决定的。
缠小脚的陋俗竟然能从宋朝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宋朝以降,极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将禁锢人性的礼发挥到极至的程朱理学一直在社会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社会这种宏观的思想的代代传承具体到微观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所实现的,程朱理学的延续不衰说到底是一代代的一个个有灵性的人所作出的选择的综合的结果,这是一个多么大人为的悲剧。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内外交流的频繁,西方的文明之风在国内逐渐刮大,知识分子率先觉醒,并开始积极宣传西方的各种流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病,这种思考逐渐蔓延到整个社会。在这种多元的文化氛围熏陶之下,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活跃,人们开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审视自己的那些为礼教所束缚的非理性的风俗习惯,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长辫子给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国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与屈辱实在是不能这样轻轻的一笔就从我们的历史中勾去,只有对历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让我们克服蒙昧,踏者历史的足迹继续前进。

裹脚也叫缠足,始于五代末。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缅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五代十国末期吧,后来是孙中山废除了。

从盘古开天地喀什的。

到孙中山中年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