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畏一千勇士阿斯力汗:假如我碰见有人自杀,而我又未去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算构成犯罪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19:26:13

不构成。

在你对自杀的人没有特定义务的情况下,你的不作为只是没有见义勇为,不是犯罪;如果你抢救或者阻止了,你是道德上值得赞扬,
但如果你对他有特定义务,比如他是你的亲人或者朋友,在和你发生激烈冲突后因过于激动,扬言要自杀并付诸行动,你却看着他采取过激行为无动于衷,那么你是要承担责任的。

面对自杀或其他危难的情形而采取不作为的作法,在许多国家是会受到谴责的,但少有国家将之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只有前苏联法律规定,见死不救是刑事犯罪,无论死的这个人是谁。因此,在前苏联,你不会有机会看到百人旁观落水儿童而只有小学生才下去抢救、以及众人面对站在楼顶还在犹豫的人齐声喊“跳啊”的令人心悸的场景!

不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它具有三个特征:(一)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二)行为是触犯刑法的;(三)行为应该受到刑罚处罚。你碰见有人自杀,而你又未去救不具有上述特征就不构成犯罪。

您是一位很有良知的公民。但此问题您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刑法上罪的构成要件,您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既没有制造危害的意图,也没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想法。另外,跳楼者本身放弃生命的行为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那么,围观群众的法律责任又从何而来呢?

不算,这只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

不够成犯罪。
见人不救属于一种不作为,但是不作为若要构成犯罪必须是你负有这种积极用行动去作为的义务。
这种义务有三种情况:
第一,法律明文规定你必须做
第二,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你必须作
第三,你实施了某种法律行为,导致了危害后果发生的可能性,这时你必须做
第四,先行行为引起的。比如说大人带邻居小孩子去河边玩,小孩子掉到水里,这时你就必须去救,因为这是你先前的行为引起的。

王泽鉴先生的侵权行为法<一>似乎一开篇就很详细得谈了这个问题,还举了自己的例子,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