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明的起源地: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2:07:28
谁知道啊 ? 我是做贸易的. 谢谢

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您的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议付行根据您的申请,凭您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您的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您的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一、出口押汇的对象及条件:

  I、对象:
  您的企业如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信用证作为出口结算的方式,即可凭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向银行申请叙做出口押汇。
  II、条件:
  您的企业如需向银行申请叙作出口押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您的企业应在该行开立人民币或外币往来帐户,办理进出口结算业务,并在本押汇融资业务项下核算一切收支;
  2、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收汇记录良好,具有一定的外贸经验;
  3、出口的商品应为企业主要出口创汇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国内外进销网络健全畅通,并能取得必要的配额及批文;
  4、您的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按时向该行报送财务报表,接受该行对您的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实时审核。出口押汇款项应用于合理的资金周转需要;
  5、开证行及偿付行所在地政局及经济形势稳定,无外汇短缺,无特别严格外汇管制,无金融危机状况,且开证行自身资信可靠,经营作风稳健,没有故意挑剔单据不符点而无理拒付的不良记录;
  6、信用证条款清晰完整且符合国际惯例,经该行认可无潜在风险因素。转让信用证该行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口押汇;
  7、叙作出口押汇的单据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对远期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须在收到开证行承兑后方可叙作。

  二、出口押汇的币种、利率、期限:

  出口押汇的币种为单据原币种,押汇利率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状况、该行筹资成本、开证行资信风险等因素确定。
  押汇金额比例由该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额为单据金额的100%,该行预扣银行费用、押汇利息后,将净额划入您的企业帐户。如实际收汇日超出押汇的期限,该行将向您的企业补收押汇利息。
  即期出口押汇期限按照出口收汇的地区及路线来确定,远期信用证押汇期限为收到开证行承兑日起至付款到期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止。如超过押汇期限,经该行向开证行催收交涉后仍未收回议付款项,该行有权向您的企业行使追索权,追索押汇金额、利息及银行费用。

  打包放款

  1、打包放款是为支持出口企业能按期履行对外贸易合同的义务,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生产、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一般发放人民币,也可视客户需要发放外币。
  2、产品优点:
  (1)可解除您在备货前资金不足的烦恼;
  (2)令您能以小本钱做大生意。
  3、适用对象:信用证项下的商品出口企业。
  4、申请条件:
  (1)企业有自营进出口权;
  (2)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贸易合同);
  (3)信用证真实,条款合理,以我社为议付行;
  (4)有足够的打包放款额度。
  5、所需资料:
  (1)打包放款申请书;
  (2)正本信用证及全部修改件(如有);
  (3)外销合同正本,验证后银行留存其复印件;
  (4)内购合同正本,验证后银行留存其复印件;
  (5)借款借据。

(Outwardbill/outwarddocumentarybills/OutwardBillCredit/billpurchased)出口押汇是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打包放款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银行凭以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为抵押,向该出口商提供的用以生产、备货、装船的贷款。
一、条件不同
1. 出口押汇条件:
(1)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且资信良好,银行为客户提供出口押汇融资时,与客户签定出口押汇业务总承诺书,并要求客户逐笔提出申请,银行凭其提交的单证相符的单据办理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按规定利率计收外币 利息。
  (2)出口押汇是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的融资,但银行如作为保兑行、付款行、或承兑行时不能行使追索权。
  (3)银行只办理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 票据的贴现,申请人办理贴同业务应向银行提交贴现申请书,并承认银行对贴现垫款保留追索权。
  (4)贴现票据的期限不超过180天,贴现天数以银行贴现日起算至到期日的实际天数,贴现利率将按规定执行并计收外币贴现息,贴现息将从票款中扣除。
2. 打包放款条件:
(1)在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实行 独立核算、有进出口经营权、在银行开有人民币帐户或 外汇帐户的企业。
(2)出口商应是 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财务状况良好、领取 贷款证、信用等级评定A级以上。
(3)申请打包放款的出口商,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已从有关部门取得信用证项下 货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4) 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的跟单 信用证,并且信用证的 结算不能改为 电汇或 托收等其他的 结算方式, 开证行应该是具有实力的大银行。
(5) 信用证条款应该与所签订的合同基本相符。
(6)最好能找到另外企业提供担保,或提供 抵押物。
(7)出口的货物应该属于出口商所经营的范围。
(8) 信用证开出的国家的政局稳定。
(9)如果信用证指定了 议付行,该笔打包放款应该在议付行办理。
(10) 信用证类型不能为: 可撤销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付款信用证等。
(11) 远期信用证不能超过90天。
二、特点不同:
1.出口押汇业务特点:
  (1)押汇/贴现系短期垫款,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贴现不超过180天。
  (2)押汇/贴现系预扣利息后,将剩余款项给予客户,利息按融资金额×融资年利率×押汇天数/360计算。
  (3)押汇/贴现系银行保留追索权的垫款,不论保种原因,如无法从国外收汇,客户应及时另筹资金归还垫款。
2.打包放款特点:
(1)可解除您在备货前资金不足的烦恼;
(2)令您能以小本钱做大生意。
三、作用不同
1.出口押汇作用:
 客户出口交单后,凭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收汇有保障的单据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客户能在国外收汇到达之前提前从银行得到垫款,加速资金周转。
2.打包放款作用:
如果客户是采用 信用证 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需要融资的时候,我行可以信用证正本为还款依据向客户提供装船前融资,主要用于支付生产或收购信用证项下产品的开支及其他从属费用。

  打包放款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银行凭以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为抵押,向该出口商提供的用以生产、备货、装船的贷款。
  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