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步补肾:非公司企业法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14:32:57

嘿嘿~
给我解释一下他就可以了~
要举个例子~他是怎么样的一种形式?
谢谢~!

非公司企业法人是指具有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比如国有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这些企业的特点是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并非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法人,即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公司。

另外,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国家授与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法人
法人的一种,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是指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有两大类:一类是企业法人,另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企业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2)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活动场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准筹建或开业,不得进行民事活动。以上四个方面,其中具有必要的财产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两个方面,是企业法人最基本特征。企业法人确立后,必须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其职权或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有分立、合并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在下列情况下即从法律上消除企业法人的资格:(1)依法被撤销。(2)解散。(3)依法宣告破产。(4)其他特殊原因。

注: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指由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
希望采纳

《公司法》出来以前成立的企业,形式上不是公司制企业,如某某化工厂,某某钢铁厂,成立时没有明确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就是说公司形式以外的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

比如说改制以前的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企业、联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