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海报字体图片:超期税票是否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04:56:23
公司设在广东惠州,于2005年4月8日开出增值税发票一张,金额为2984元.后因对方财务未及时入帐,导致该税票超出3个月,待发现此问题时已是2005年11月10日,现在公司说造成的税额由我赔偿,请问各位高人此超期税票有没有办法让他重新升效,如果有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谢谢各位!

增值税发票开出3个月未抵扣就不得再抵扣.现在可让对方办退货.由对方税务出证明,将原发票退回(发票联.抵扣联),开票方开同数额的负数发票冲减销售(需向主管税务局说明原因,如质量问题退货等).之后再开新的发票给对方即可.

1.开负数票全额冲05.04.08的票
2.同月开2984的新票
3.写资料报税务备案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可以去税务局找人给你将税票加盖无法认证,退回对方,然后由对方开红票冲回,然后再开销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