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note2内屏排线在哪:这里很难说清楚,请高手解答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5:03:25
我借了个朋友的一万块钱,但没有借条也没有抵押任何东西。半年里由于我还是个学生一直无能力归还,现在有能力还了,却发现和他失去联系了(因为本人的手机卡丢失),我的手机卡是向个人买的,因此也没有密码查得到以前的短信或通话记录,由于电话单里的电话电信部门也保存不了那么久,所以一直无法联系上他,这样怎么办?万一他以后以诈骗罪去公安局报案那又怎么办?(他是外地人口,我只知道他的大概住址,但范围很大,也是无法找得到他)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具备提存的情形之一的,必须是构成难以履行债务才应当提存。所谓难以履行,指债权人不能受领给付的情形不是暂时的、无法解决的,而是不易克服的。以下情况不能认为是难以履行:1.迟延接受履行对债务人影响不大。比如,债权人表示迟延一、二天接受履行,或者迟延接受履行的期限能够为债务人接受。2.下落不明的债权人有财产代管人可以代为接受履行。3.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很快可以确定。

《提存公证规则》
第三条 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二)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三)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所以,你可以向当地公证部门申请将你应还你朋友的钱提存。

你既然知道他的居住地和姓名,可以在该地报纸上登寻人启示!另外你可以试着原先是怎么认识他的,通过他以前的朋友找找他的联系方法看!

如果借条什么都没有,他拿什么告你?!!!
现在像楼主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

求助该人户口所在城市的任何一个派出所~~~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找到他的~即使找不到,也不用担心了~

第一,你的行为肯定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要件是在取得财物时就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你是想赖帐不还,顶多只是个侵占罪,不过楼主这么讲信用,怎么可能是犯罪分子呢:)
第二,你们形成一种合同法上的借贷关系,现在是你想履行还款义务而无法履行,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存。不过可以免了这个麻烦,楼主不如把这笔钱开张存单保管好,等待债权人来索取,同时向其他有联系的朋友打听一下他的去向,你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第三,如果你们约定了还款期限,而他超过两年没有来索还,万一以后打起官司,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但个人意见是不要这么做,毕竟欠了他钱是事实,人还是诚信为本比较好。

补充一点,没有借条并不等于没有任何证据。

不用着急,如果你想偿还它的欠款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提存该笔欠款,这样既保证了你的还款义务,也保证了他的合法权益!

如果楼上的方法不能如你所愿的话,你还可以到债权人住所地,或是目前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提存手续(就是你将钱教给公证处,由公证处通知债权人,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凭借自己的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将这笔钱领走,但是由此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在你偿还的10000元中扣除)
提存在法律上具有使债务清偿的效力,可以免去你恐怕将来别人控告你诈骗之忧,但是对你的那个朋友来说,可能会有一些额外费用的支出,你三思而行了.
具体公证事项,到以上公证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