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委职能: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是否按原合同期限顺延?顺延期满后企业要求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05:21:47
按照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上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它没有与你协商合同期限,而擅自在原合同期满后要求解除合同,事实上续签的合同没有确定期限,因为这个期限只是原合同的期限,而不是续签的合同的期限,所以不能用人单位说解除就解除,用人单位如果单方面要求解除,可视为给你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