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校园足球:国家有规定加班不用给加班费吗? 加班不给加班费是不是公正公平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9:27:31
回答者:babaddu 说得就不错..现在的社会就这样
今天有人说的意思也跟babaddu的回答差不多 他说我们根本就没资格去跟人家要加班费 我觉得加班不给加班费不公平 侵犯了我的劳动成果 可他说:你不也每天在百度下mp3吗?你下载的都是盗版 那你不也违法 侵犯了人家正版的权利.我被他说得哑口无言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做个违法的事 根本就没资格说别人侵犯我们的劳动所得的工资.去告了又如何 那份工作肯定没了 那肯定会有记录在案 到时谁愿意聘用一个有记录的人呢? 我都模棱两可了 无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也就是说:
周一到周五加班按底薪的150%给加班费
周六和周日加班按底薪的200%给加班费
国家法定假日按底薪的300%给加班费
如果单位不给,那可以去劳动局去告他,只要证据充分,一告一个准!

他不给加班费就去告他啊
必须给

其实现在有些事是很无奈的。国家虽然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但真正认真执行的有多少恐怕很难说。单位效益好的话也许没问题,但是如果是效益一般又是私企的话很可能就变成义务加班了。你告它当然可以,不过工作的话说不定就没了。现在工作这么难找,供大于求,除非单位要依靠你,离不开你,否则找个人还不容易。
不过加班不给加班费肯定是不公平的,违法的。

必须给加班费!!!!!!!!!!!!!

我工作这么长就没拿过加班费,,,我是做设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工厂在旺季加班须填写申请单至当地劳保站批准, 并保存文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