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预约考试排序号:怎么样才算构成故意伤害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5 00:58:09
您好:
我想问一下 我的妈妈因与她人发生争执,而被她人把两跟手指折断 需要手术 请问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对你母亲的伤势表达我的慰问,祝令堂早日康复

如果是发生争执,你母亲无明显过错的话,你的母亲无论如何是应当获得赔偿的。如果经法医鉴定,你母亲属于轻伤,且对方至少在伤害你母亲的过程中有间接故意(放任结果发生,如明知会打伤你母亲仍继续对你母亲进行殴打或抓扯),他的行为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在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或你们自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仅构成轻微伤,则此案件受《治安处罚条例》调整,你母亲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手损伤中,一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或二节指骨线形骨折;或缺失半个指节;或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掌骨完全性骨折属于轻伤。轻微伤标准请在网上自行查找〈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你自己可以依照以上标准思考下你母亲的伤势是否够得上轻伤的标准,如果够得上,便应按楼上兄弟的说法去做司法鉴定。鉴定的费用由自己先行垫付,如果最终胜诉了,法院支持你们提出的被告支付鉴定费的请求,则这笔钱就可以让对方承担了。

所以,除非你比较确信属于轻伤,贸然鉴定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但如果鉴定结论确实是轻伤,这样的案件自诉胜算比较大。

不知道你们是否已经报案,如果报案的话,不知道派出所现在如何处理,对方是否已被刑事拘留。如果是,你们则可向派出所询问此案件是否会进入司法程序,是否已经将案件转到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如果是,则你们可整理一下自己的诉讼请求,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申请。

如果派出所简单处理,未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而你们按照以上标准,觉得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则可聘请律师或不聘请律师由你为你的母亲代理向你们居住地的区(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这样的话,你们需要准备的有:
一、案情证明材料:
司法鉴定结论书
医院的病情证明
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复印件
目击案发现场的证人的询问笔录(如果找得到的话)
二、司法程序材料
刑事自诉状
附带民事赔偿申请书
委托代理材料:如果你为你母亲代理,可以带上户口本(证明你和你母亲的关系)
请求附带民事赔偿申请书
三、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证明材料
如住院费(如有)、门诊费、药费收据
来回医院途中的交通费票据,如出租车发票、公共汽车票
如你母亲有工作的话,请单位出具证明说明其平均月收入
如果你和家人因照顾母亲而耽误了工作,或请了工人护理,应出具相关费用的证明材料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酌情提出,不必太高,太高法院也不会支持

以下是《刑法学》里有关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的内容: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这里所说的身体健康权,主要是指它人对于保持其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和正常机能的权利。对象必须是他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1)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合法实施的行为而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不构成犯罪。(2)必须具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既具有破坏他人人体的肢体、组织的完整或者损坏人体组织、肢体、器官的正常机能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做为的方式及暴力方法最为常见,但对故意伤害法律并未以作为及暴力为限。
本罪损害结果包括轻伤害、重伤害和伤害致死三种情况。明确三者的界限,对于正确的量刑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伤害致死只要发生死亡结果即可认定,因此,有必要明确的是人体重伤害与非重伤害的标准。根据《刑法》第9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重伤害: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它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实践中对于人体重伤害范围及程度的认定,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990年《人体重伤坚定标准》的规定。
3.主体,是一般主体。其中,对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对于致人轻伤害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对造成伤害结果而言,可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伤害结果出于故意,而对死亡结果则是过失的心理态度,即属于复杂罪过的情况。

虽然只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还是希望对你有帮助。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根据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势,一旦是轻伤以上的伤害,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1.认定伤情,需要去公安局法院门诊去做鉴定。去派出所报案,他们会带你去做。如果不带,自己先花钱做吧。
2.法医认定是轻伤的,就可以去告对方故意伤害罪的。这个本身是警方的责任,但是,年终了,为了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一般都会调解(私了)的。
3.私了的赔偿数目不满意,不能达成一致,警方又不管的。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有法医鉴定就应该稳赢。(前提,别被对方反诉)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一是行为年满十六周岁(重伤的年满十四即可);二是有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三是客观上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四是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个你说得比较片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现在法律对这些方面比较注意,所以,你妈妈与对方到底因为什么发生争执,是谁先动手,对方的主观方面是最重要的,这决定了他/她是否故意。如果你真地想了解,一个是把具体情况告知律师,不过任何手段都要在你们是有理的这边之后;二个是看刑法书里讲的有关这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