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观澜安居房:税前扣除和税前列支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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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列支和税前扣除在实质上是一样的。只是习惯上对某些项目的说法不同。主要的规律是利润表上大的项目比如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等,习惯上称为列支。而一些具体的项目比如工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有限定标准的项目习惯上称为税前扣除项目。
其实不必深究这些,实质是一样的。

税前列支费用: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限定标准的税前扣除项目:一、计税工资:(二)不同性质企业工资的列支方法 ,包括:1.经济效益挂钩企业 2.饮食服务企业 3.实行计税工资标准的企业 4.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5.软件开发企业工资的扣除规定(三)计税工资标准(四)计税工资人员基数
二、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
三、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及银行罚息支出

"为避免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而采用税收的规定来核算会计"的做法是就是错误的.其实,我倒是觉得他们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要进行财务核算出具财务报告,没有搞清楚"财务列支和"税前扣除"的区别.具体"财务列支"和"税前扣除"的区别如下: “列支”与“扣除”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范畴术语。“列支”是财政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核算的规范用语,而“扣除”是税务法律法规中有关应纳税所得额方面的规范用语。也就是说,财政部门有权规定企业有关费用损失是否允许列支;而税务部门只能按税务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费用损失是否允许税前扣除,而不直接规范会计核算的列支问题。 从“列支”与“扣除”的直接作用对象上看,“不可以列支”直接影响企业的会计账务处理及其相应调整,而“不可以扣除”只涉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调整,是否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则要视具体会计事项内容发生的时间而定。 从以下计算公式也可以看出“列支”与“扣除”的区别: (1)会计利润=收入总额-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及损失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所以不同,是“列支”与“扣除”的内容在计算的口径及计算时间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 2.我认为审计人员的做法是正确.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来进行,就是要看企业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放映了某一时点企业的财务状况、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果按照税收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话,怎么能保证企业的会计核算及出具的财务报表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放映了某一时点企业的财务状况、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过,企业必须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照税收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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