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黄志达:请关注1的继承权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5 13:19:07
1和2是5之子,5在前段时间已去世。2是1的弟弟,也就是说1是长子.并且2于多年前已经去世,2有一妻一子,其妻在2去世不久就与他人在一起生活,虽没有拿结婚证,但事实婚姻长达5年之久。请问:在5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1是否有权继承遗产并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理5的遗产?2的儿子是否有权分5的遗产?{注:5的配偶、父母均已去世,只有长子1和4个女儿,4个女儿均已出嫁.]

1有权继承遗产并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理5的遗产.
2的儿子和4个出嫁的女儿均有权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