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燃气客服电话:是律师的请进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0:37:24
有A.B两人, 其中A以两人名义借C自行车,两人骑车回家.到家后A骑车出门办事.回来将车子推入家中.B骑车出去办事,后将车子放在家门口.后A又骑车出去,回来也将车子放在家门口.这时C发短信要车子,B不想去送车.只好A去,出去一看车子不见了.车子丢了.那么将怎样赔偿C的车子呢?AB将怎样分配呢?

这种案件是个借用合同纠纷。应该按照违约责任赔偿。
按照《合同法》124条,是适用租赁合同的规定。作为A.B两人借的车子,未妥善保管,导致租赁物灭失,两人一起对出借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我不是律师

我想应该每人一半

以两人名义 则是两人所共有

两人一起赔

有人可能会说 那使用次数不一样

这里有个假设 要是你把车借来 两个人一次都没用

难道就不赔偿了吗??

所以这个赔偿是站在所有权的立场上来说的

我觉得是该A一个人赔
我也不是律师

guchuanhu 正解

补充一下,c应该向ab两人要,他俩负连带赔偿责任。至于a和b两人之间认为是对方的责任把车子弄丢了,可以向另一个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