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新区上市公司:打官司太难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8:27:53
我的一项专利遭人模仿,在当地知识产权局处理。侵权者诚诺赔偿并写下保证书。但两年过去仅给了2000元。
现在我又发现市场销售仿冒我的专利的产品。我在一家商店购买一台侵权产品。该商店给我开具了发票。我把这家商店告上法院。商店辩称销售的商品是从原来赔偿我2000元钱者处购进。向法院提出我的专利侵权已经有过赔偿得利。不能二次索要赔偿。法院也这样认为。难道我真的错了?

官司难打赢,你就告他迟迟不给钱吧

告侵权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