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理工学院环境设计:问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4:26:57
什么是标的物?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 )
A.债权人死亡
B.债权人有数人
C.债权人被宣告失踪
D.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1,楼上的同志不知道学的是什么法学,标的物难道只在买卖合同中有吗???!!那么担保的标的物/典权的标的物/质押的标的物/抵押的标的物/留置的标的物是什么???

就算是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也是指国家允许自由流通的属于出卖人所有的物品。而不是所谓的买卖合同中出售的货物.....我的那个吐血.......

标的物一般是指民事行为直接涉及和直接指向的物....,“标的物”是给付的对象,而“标的”是给付行为本身,实际在民法中规定的是标的物,而不是标的...

2,看一下合同法,你就知道答案了......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即买卖合同中出售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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