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600改装流程:我国对非法证据的效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13:02:07

这涉及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程序规定中的“毒树之果”理论,由非法的侦察诉讼行为取得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不得采用。也就是“毒树之果”不可食。
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领域有“砍树食果”和“砍树弃果”两种理论,共同点是都认为非法的侦查取证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进入诉讼过程,不得在证明中采用。不同点是前者主张对于由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虽然不可采用,但由真实的非法证据取得的真实合法的证据应当采用;后者认为由非法证据得来的真实证据也不能使用,不能再证明中采用。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践中,普遍采用“砍树食果”理论。

所以有了还有刑讯逼供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