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办公厅领导:我将车卖给了别人,但是他不给我过户,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02:16:59
我害怕他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不处理的话会找我.
我听一位律师说,今年的八月份山东省最高法院下了一个司法解释,万一出了事故,交警部门只能做行政处罚,因为这辆车不为我某利了,对事故没有责任,不知道真假?真想有一天他能求到我!!!!!!!!先谢谢各位了,缘分呢!大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批复》(2001年12月31日):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如果对方不过户,还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强制过户比较好,这样解决了后顾之忧,否则以后还是会有麻烦。

如果不过户
可以签订一份协议
约定如果该车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与你无关
..
不过 为什么不过户?
他肯定有他的想法
试着探听探听

首先看你不办理的后果: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而又没有人承担的时候,你即使有证明你已交付,所以的责任应由侵权人承担,但你仍具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其次,看如何办理过户的问题。过户,实际是对方的一个权利,而他又消极应对的时候,你起诉他也困难。具体办法你可以让行车证失效或者挂失,让他来找你好了。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楼上的帅!!!!!!!
起诉了,或者聘一楼的律师给他发律师函
或者^^^^^

我手上有份判决,认为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车已经实际被对方占有,控制和支配.并且对方也是使用者和利益享受者,因此应当由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该判决中,原车主是在旧车交易市场卖的车,因此有证据证明该车的所有权事实上已经实际转移.
不过现在各地法院的尺度把握以及每个审判员的认识水平问题,可能判决出来的结果五花八门.
如果你真不放心,就到交警部门去把该车的行车执照注销了!

你可以到车辆管理部门注销该车的登记,还可以报失。可以报被盗。当然最好是凭买卖协议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