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魏宏简历:12月底辞职(未到合同期满),单位有权扣发奖金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23:38:03
本人与单位签了三年合同(04年7月到07年6月)。于今年11月底向单位提出辞职报告,日前即将离职。单位要我缴纳1000元违约金,这是合同中注明的,我没有异议,就交了。但是如果单位以未满合同期限为由,继续扣发我的第四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要到06年1月中旬才发),这合法吗?
恳请法律专家能为我撑腰!

劳动法只规定工资的发放,而没有对奖金的发放做出限制。很难说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奖金的发放属于你们公司的内部制度,只要劳动合同与公司的制度里,没有合同未满期限就扣发奖金的条款的话,你可以按公司的奖金发放制度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依照争议双方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同工同酬的法律原则,你得到奖金的可能性很大。

不揣固陋,俟高明裁服

以下是网络文章,也许能自其中的一个说法,供参考:
《转贴》
年终奖和双薪一样,都是用人单位在年度终了时在工资以外向员工发放奖励。法律并未对年终奖或双薪的发放作出规定,各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放的时间、发放的标准以及发放的范围等。如果员工对年终奖或双薪的发放存在异议,可以查询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要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员工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
至于员工在年终前离职能不能拿到公司的年终奖,也应当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员工按工作的月份比例来领取年终奖,员工就有资格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