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房屋交易中心:本案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0:00:16
A电脑公司的业务员张某于2002年10月3日到B公司联系有关事宜,见该公司急需电脑30台,于是就未经授权与该公司签订了销售30台IBM电脑的合同,B公司两天后将全部的钱汇给A公司,A公司先后于11月1日、3日送货到B公司,共25台。之后因为IBM电脑紧俏,A公司停止了供货,自己进行零售,后B公司要求供货,A 公司以张某没有代理权加以拒绝。B公司起诉到法院,

代理是否有效,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吧
个人认为代理权有效,合同成立,
补充一下 鄱湖人家 大人的
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

66.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A公司的积极行为明显不是不作为。

同时引用一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张某未经授权签订了销售合同,是无权代理,但B公司将全部货款汇给A公司,A公司接受并送货到B公司,合同已成立;

PS:我也法院的,什么两个规范考试?我们今天考的是公务员,忘了叫什么名了,类似过渡那种

A公司应该把未供的货付给B公司,但A公司可以保留对张某的追溯权

你也是法院的,参加了两个规范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张某未经授权签订了销售合同,是无权代理,但B公司将全部货款汇给A公司,A公司接受并送货到B公司,合同已成立;
2,第六十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a的行为已经是默认了业务员的代理行为,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