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监测系统 价格:为何要提高个调税起争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2:11:37

现在个人所得税是从前些年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演变而来的,本身就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调高个税扣除标准,就可以让低收入者享受到与高收入者同样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是好事吗!!!!!

人们的收入提高了

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对加强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调节收入分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

法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必要进行修改。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草案)》,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一些委员提出,个税起征点应适当提高。赵地委员认为,从现在人们收入的增长以及支出的增长来看,按1500元扣除还是较低,可能稳定不了多长时间,如果再高一点,可以稳定的时间更长一点。全国人大代表杨谨华认为,现在成年人供养人口很多,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个税扣除标准的调整应将纳税人的供养人口这个因素充分考虑进去,还应当考虑其他一些必需的开支,如疾病、学费等。

林强委员还认为,有关部门应该用生动的语言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立法宗旨进行必要的宣传,以提高公民特别是高收入人群对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认识。

首先,我国必须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我国没有一个统一完整的个人征信系统,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往往只能征收工薪收入,而其他收入由于无法监控而难以征收,这也

就导致了人们抱怨个税是“劫贫济富”,因为工薪收入的人在社会上大多属于中低收入阶层。目前虽然有一些地区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但这些征信系统的信息十分不完全,远远难以达到监控个人收入的作用,而且我国的人口流动性日益提高,即使完善的区域性征信系统也难以监控个人的所有收入。因此,我国要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完全收集个人的所有收入和财产信息。

其次,必须开征财产税。个人所得税难以调节社会公平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个税仅仅对于财产的增量部分征税,而对于存量部分不过问。这样的做法,不仅可能使得一个生活在北京温饱线上的穷小子比一个亿万富翁交的税多,也会变相鼓励人们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一旦躲过了个税缴纳的环节,将来就没有人过问你的财产是从哪里来的。因此,在现行的税收体制下,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益很高,风险却很小。而如果征收财产税,那么过多的财产对于逃税者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负担,高收入者和拥有巨额财产者才会有动力去承担他们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第三,必须实现企业所得税征收与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联动。目前,我国的许多富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不多,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收入以公司财产的形式存在,收入也以公司收益的方式存在,如果公司不给他们发工资和不分配红利,那么他们永远都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税收体制,为社会收入差距扩大推波助澜,因为低收入的打工者每个月都要交税,而老板却不用交。

而在美国,对于投资收益不论是否拿到手了,都是要交税的,在互联网泡沫兴起和破裂的时期,美国就有投资者面临上年的股票收益很高,但是到交税时股票的市值却不足纳税额的情况。这虽然是特殊的例子,但是也说明美国个人纳税制度非常严格,这种制度下,高收入者的纳税额必然高于低收入者。

实际上,无论是800元还是1500元,在中国都会有人说太高了,也会有人说太低了,因为我国目前的城乡差距、中西部差距和贫富差距非常大,任何一个固定的起征点都不可能尽如人意。因此,更重要的是让低收入地区和低收入人群加快发展,搭上中国经济增长的快车。

众所周知,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自1999年起征收。彼时,中国经济尚未走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阴影,出现了通货紧缩的态势,经济增长乏力。为了拉动内需,刺激居民消费,有关部门作出了启动利息税的决定。

但5年以来的实践证明,政府初衷并未得到实现。居民储蓄一路飙升,居民储蓄余额在2000年首次超过6万亿元,随后逐年攀升7.4万亿元、8.7万亿元、 11万亿元,去年末则创纪录地达到12万亿元。投资消费的主体,其实仍然是政府。这是因为,居民的收入水平并未随同中国经济的增长出现相应幅度的增长,相反,财政收入多年高增长,增长幅度甚至超过GDP的增长幅度。老百姓一则手中拮据,二则缺少投资渠道,内需和民间投资当然难以启动。而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弊端亦逐渐显现,低效率、腐败滋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贫富分化。

可见,民间投资和消费根本就不是一个小小的利息税所能撬动。更何况,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通胀正成为中国经济的巨大隐患。而中国早已进入到负利率时代,继续按原办法征收利息税与整个宏观调控的政策走向已经出现背离。其实,为了还富于民,商务部早就提出,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尽快落实工薪阶层加薪计划,提高收入预期,加强低收入者、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的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以增强消费信心。

而目前国内实行的利息税对纳税人实行一刀切,中低收入人群概莫能外,而且也没有采取累进税率,根本无法调节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收入结构,从而使得税收征收失去了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

前一段时间,专家建议取消利息税的呼声很高。从税法的法理上讲,居民的所有收入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征收利息所得税,另外,由于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居民收入的多元化使得很多税源在控制之外。中国并不具备向美国那样,将存款利息与工资收入一样纳入所得税的收入范围,加总后纳税的条件。因此,笔者并不建议取消利息所得税,而应该在目前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实行累进税率,并确定一个起征点。比如对居民储蓄余额超过 30万或者50万元以上的账户开征利息所得税。各地区可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适度浮动。
引用CAP网站的文章希望对你有用

也就是水涨船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