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有服务的酒店:在异地买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0:51:59

可以的。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中有明确规定: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职工;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

5.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百度百科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职工;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

5、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扩展资料: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下列条件:

①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有相当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40%;);

③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同意以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⑤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⑥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⑦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_中国政府网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在异地提取公积金,比如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

异地购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必须在产权证出来的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之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只有在再次符合提取条件时才能申请办理提取。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职工;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

5、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住房公积金



在异地买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如下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扩展资料

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就近、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正在加快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20多个城市已经完成了接入工作。并且,在接入城市间的转移接续已经可以一站办理。

厦门是首批接入平台的城市之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说职工从上海调到厦门,他只要在厦门受理公积金银行的网点直接申请,系统就会把职工的申请直接传递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后台直接将职工的资金账户进行销户转移,转移到厦门,职工只要在厦门跑一趟,就可以把这个业务完全办下来。”

此外,接入全国平台后,也使原来利用公积金异地转移进行骗取和套取的行为变得无隙可乘。厦门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强调,过去,职工在异地转移时,公积金中心还要向外地中心核实它是不是公积金账户,上线了这个平台以后,因为公积金中心提供他的公积金账号,而不是他自己提供他自己的公积金账号,这样可以防范套取的风险。

参考资料

超20个城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_央广网

住房公积金_百度百科

户口迁到异地的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然就不可以。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职工;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

5、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扩展资料: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1、异地买房的职工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且将这些材料加盖预留印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大厅或购买房屋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的柜台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3、异地买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异地买房的职工所购房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审核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还给职工确认,然后将受理回执中的张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异地买房的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参考资料: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盐城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