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仙林 水电工:文献学上的“三通”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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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通志,文献通考

在中国古代史学中,自唐代杜佑《通典》创立典制体,在史学体例上别张一军,此后宋代郑樵的《通志·二十略》、马端临《文献通考》相继而起,被后人合称为“三通”。在其影响下,又有各种断代典章体史的出现,由此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典章制度史系列,成为中国史学的重要特色。

典章制度通史的出现,是史学发展进程一定阶段的产物。就史学进路而言,典制体史著无论在内容还是方向上,均与历代正史显有区别。唐代杜佑所撰《通典》,作为最早系统叙述历代经济、政治、文化等典制的一部通史,则开了这一史体编撰之先河。
杜佑是中唐时期著名的政治家、理财家和史学家。他出身于仕宦之家,历官地方节度使等职。在德宗、顺宗、宪宗三朝,位居宰辅,兼理盐铁等使。他所生活的时代,正是安史之乱前后,是唐王朝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他既目睹了开元、天宝的盛世,又经历了安史之乱的大动荡,藩镇割据,政治衰败,财政窘迫等现状,促使他从政治得失的角度去探求历史变动的原因。《旧唐书·杜佑传》称他“该涉今古,以富国安人之术为己任”[1](p.3982),作为一个学识丰富的政治家、理财家,他认识到政治成败与采取各项制度得当与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政治与制度建设的相互制约与作用。他指出:“往昔是非,可为将来龟鉴”[1](p.3983),因而试图从总结历代各种制度的利弊得失与沿革入手,以改革弊政,寻求“富国安民之术”,为施政提供有益的借鉴。正如他在《通典序》中所说,“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2]便清楚地表明了其著述目的。
从学术源流上说,典制体通史是在历代正史“书”、“志”和唐代刘秩《政典》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司马迁的《史记》首创“八书”,记载礼、乐、律、历、天官、封禅、河渠、平准等相关内容;班固《汉书》,作有“十志”,备录律历、礼乐、刑法、食货、郊祀、天文、五行、地理、沟洫、艺文各项典制。《史记》以后的纪传体史书,都是断代史,其中列“志”记载各朝典章制度,但篇目、记载各不相同,且多限于一代,很难看出历代制度的沿革变化。因此,开元年间,刘知己的儿子刘秩就曾编《政典》35卷,记载历代的政治制度,“大为时贤称赏”[1](p.3982)。这一时期,还有《唐六典》记及制度的沿革,但均仅为“一时之制,非长久之道”,难以反映历代制度的因革损益。因此,杜佑并不满意,认为其内容狭隘,“条目未尽”[1](p.3982),故早就有志重新撰著。由于他长期担任中央和地方的要职,有着丰富的行政经验,加之久任水陆转运、度支、盐铁等财政方面的大员,因而熟悉有关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典章制度。他在这方面的经历,在历来史家中是很少有的,这就为他撰写《通典》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正是基于上述诸因,通过杜佑的推陈出新,顺应了史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从而开创了一种新的史体。正如梁启超所说:“纪传体中有志书一门,盖导源于《尚书》,而旨趣在专纪文物制度,此又与吾侪所要求之新史较为接近者也。然兹事所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各史既断代为书,仍发生两种困难:苟不追叙前代,则原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况各史非皆有志,有志之史,其篇目亦互相出入,遇所缺遗,见斯滞矣。于是乎有统括史志之必要。其卓然成一创作以应此要求者,则唐杜佑之《通典》也。”[3](p.21)梁启超的话,清楚地说明了典制体通史产生的历史条件及杜佑的创新精神。
南宋郑樵的《通志》列入“三通”之一,则是通过另一途径。就郑樵本人而言,其原意倒并不在作典章制度史,他的抱负在著一部从秦汉以前至当代贯通古今的通史。《通志》是一部纪、传、表、志俱全的大型纪传体通史。他取名《通志》,其实就是“通史”之意。《通志·总序》有一解释:“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今谓之志,本其旧也。”[4]在史学理论上,郑樵以提倡恢复“通史”家风而著称。他力主编写通史,反对断代为史,从“会通之义”来说,确实颇有见地,也反映了其睥睨前人的魄力。但是,郑樵在这问题上也有片面性。断代史固然有其缺陷,但也有其自身的优点。通史规模宏大,其好处是能从历史的长河中看出历史发展的变化大势。在封建社会,王朝的兴废更替是客观的历史事实,由此构成了封建社会内部周期性的矛盾运动,断代史记事详赡,则能为这种周期性的矛盾运动提供很好的例证。而且,班固之后,各家断代为史,也是度德量力,未可厚非。从郑樵的史学实践来看,其纪传部分如他自己所说,仅是“即其旧文,从而损益”[4],大抵只是删录袭用诸史旧文,并无多大价值。其创新的部分,主要就在《二十略》。
郑樵曾很自负地说:“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又说:“臣之二十略,皆臣自有所得,不用旧史之文。”[4]郑樵的话未免夸大其辞。其实《二十略》中,天文、地理、艺文、礼、乐、职官、选举、刑法、食货、灾祥等十略,前史已有立目,器服略也属礼的内容,基本上本于前史书志及《通典》。都邑、氏族二略,唐代刘知己在《史通》中首先主张立都邑、氏族、方物三志,郑樵由此受到启发,其内容则为新增。致于六书、七音、谥、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七略,以往旧史很少涉及,确是郑樵的首创。但不管如何,《二十略》有因有创,确实别有心识,用力很深。后人评论《通志》,一致公认全书精华唯在《二十略》。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其平生之精力,全书之菁华,惟在二十略而已。”称道它“至今资为考镜,与杜佑、马端临书并称三通,亦有以焉”。
《通志》问世不久,《二十略》即有单刻别行,自元明迄清,绵延不绝。人们因此在习惯上将《通志》与典制体的《通典》、《文献通考》相提并论,合称为“三通”。从郑樵对自己本身的评价及其史学实践,和《二十略》从《通志》中分解出来,并为后人接受的过程来看,它反映出理论与实践、主观意愿与客观效果之间的矛盾与不一致性,实践检验与史学接受在期间起了重要作用。这一现象是值得引起人们深思的。
从学术发展的脉络来说,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与杜佑《通典》有着更多学术上的继承性。马端临是宋末元初富有民族气节的史学家。他在《文献通考序》中说:“考制度,审宪章,博闻而强识之,固通儒之事也。”指出自《诗》、《书》、《春秋》以后,司马迁创“纪传以述理乱兴衰,八书以述典章制度”,但此后断代为史,缺乏会通。只有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贯通古今,成为政治史的典范。但《通鉴》由于体制的限制,“长于理乱兴衰,而略于典章经制”。他认为“理乱兴衰,不相因者也”,“典章经制,实相因者也”。[6]马氏认为历代王朝的治乱兴衰各不相同,历史没有重复性,这种认识颇有点如近现代史家认为“历史一趟过”的意味。而后者则具有明显的历史继承性。虽然后代典制不尽同于前代,但其初终不会全异于前代。故他要撰写彼此“相因”的典章制度史,以与《通鉴》相为表里,互相补充。马端临对《通典》评价极高,认为它“纲领宏大,考订该洽,固无以议为也”,称它“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宝,凡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但同时也指出,“时有古今,述有详略”,《通典》所述,在时间上仅止唐天宝间,“天宝以后盖阙焉”;内容方面也有缺陷,即“节目之间,未为明备”,“去取之际,颇欠精审”。因此,他要“效《通典》之成规”,在整体结构上以《通典》为基础,加以继承发展。自天宝以前,“则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备,离析其门类之所未详”;自天宝以后,至宋嘉定之末,“则续而成之”,对于《通典》原先没有论述的经籍、帝系、封建等门类,则“采摭诸书以成之”。[6]
应当说,马氏《文献通考》在典章制度史的发展中,有继往开来之功。顾炎武说:“马贵与《文献通考》,以一生精力成之,遂为后世不可无之书。”[7](卷19)《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称道它条分缕析,使稽古者可以案类而考,“虽稍逊《通典》之简严,而详赡实为过之,非郑樵《通志》所及也。”[5](p.697)而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则颇有贬意,谓“《文献通考》之类虽仿《通典》,而分析次比,实为类书之学。书无别识通裁,便于对策敷陈之用。”[8](p.374)认为他“无独断之学”,只是“就《通典》而多分其门类,取便翻检耳。”[8](p.478)章氏的批评未必正确,但相对来说,马氏《通考》确实多继承性而较少新创,也是事实。
由于学术上原创与继承性的关系,“三通”在编撰上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通典》200卷,分为九类:即食货典、选举典、职官典、礼典、乐典、兵典、刑典、州郡典、边防典。在体例上以事类为中心,九典之中,再细分子目,叙述了自传说时代黄帝至唐玄宗时代重要的典章制度的沿革发展,尤以唐代为详。如《四库提要》所说,为“考唐以前之掌故者,兹编其渊海矣”。[5](p.694)《文献通考》则在《通典》基础上扩充为二十四门:即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宗庙、王礼、乐、兵、刑、经籍、象纬、帝系、封建、物异、舆地、四裔。前十九门仿《通典》成规,后五门为《通典》原书所未有,系依据其他材料新增。全书348卷,以文、献、注三原则编撰,记事迄南宋宁宗嘉定年间,以“所载宋制最详”为一大特点。[5](p.697)郑樵《二十略》融会古今书志的丰富资料,分门别类地加以综合整理,又极大扩充记事范围,尤以文化史方面的内容最为充实。就总体而论,三书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通”在史学上各有千秋,因时代与作者的不同,各家考察历史的视角、学术旨趣不尽相同,其成就也有高下之分,故历来评价颇不一致。而从宏观层面上分析归纳的话,“三通”在史学思想内容方面,则表现出了一些共同的特征和新的趋向。
首先,注重“通变”,进而探讨“变通张弛之故”。杜佑《通典》,以“通”标名,十分重视贯通“古今”的问题。他撰写《通典》,强调要“酌古之要,通今之宜”[2](卷12《食货·后论》),即斟酌历代典章制度之要,以通今日之时宜。在其思想认识中,古今是打通的,“酌古通今”即鲜明地表达了他的史学思想,而“通”的目的,则是为了适应今日之用。此后他还将200卷的《通典》摘要而成《理道要诀》10卷,用以“详古今之要,酌时宜之可行”[9](卷51《文艺》),同样是这个意思。在他看来,“在昔制置,事皆相因”[2](卷31《职官·王侯总叙》),一种制度的形成均有“相因”的关系即继承性。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各项制度也必须加以适当的改革,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古今既异,形势亦殊”[2](卷174《州郡·后论》),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制度也会产生各种弊端,就应当“既弊而思变”[2](卷12《食货·后论》),“随时立制,遇弊变通”[2](卷40《职官·后论》)。他指出:“详观三代制度,或沿或革不同,皆贵适时”[2](卷58《礼·后论》),其原则就是“适时”,做到“随时拯弊,因物利用”[2](卷185《边防·序》),适合时宜之需。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在所撰《通典》中,对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作了大量探本穷源的工作,叙述每一制度,皆条贯古今,溯源明流,通其原委,从而为研究历朝典章制度的演变提供了便利。如李翰《通典序》所说:“必参古今之宜,穷始终之要,始可以度其古,终可以行于今。”[2]
在郑樵史学思想中,“会通”观念更占有突出地位。《通志·总序》开宗明义就说:“会通之义大矣哉!”[4]他认为,“天下之理,不可以不会;古今之道,不可以不通。”又说:“史家据一代之史,不能通前代之史;本一书而修,不能会天下之史而修,故后代与前代之事不相因依”。认为历史就像百川奔流,归于海洋,后代与前代之事存在着互“相因依”的关系,史学著作也应贯通古今,自成体系。他所说的“会通”,包涵了两个层面,“会”指“集天下之书为一书”[10](卷下《上宰相书》),“通”指贯通古今而成一家,从而达到“极古今之变”的目的。他盛赞孔子“总《诗》、《书》、《礼》、《乐》而会于一手,然后能同天下之文;贯二帝三王而通为一家,然后能极古今之变”。[4]由此出发,他极力提倡编写通史,反对断代为史。特别推崇司马迁的《史记》,称它创立了通史的规模,而贬抑班固的《汉书》,认为自班固以下断代为史,“无复相因之义”,使后人不知道历代损益变化,“会通之道,自此失矣”。致使“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割断了历史的联系,失去了会通的宗旨。就典章制度而言,他指出,“夫史者,国之大典也”,而历来撰史之人,却“不知留意于宪章”,致使历代之史,“皆详于浮言,略于事实”,其结果则使“后事不接于前事”,“而昧迁革之源”。在他看来,典志即为宪章之所系,典章制度的内容是治国的宪章,“若礼乐刑政,务存因革”[4],因此,十分强调要注意古今制度的损益因革,以把握历史发展前后的脉络。由此可见,郑樵一再强调“会通之义”、“会通之旨”、“会通之道”,即反映出他对于历史“相因之义”、“古今之变”的探求和认识,显示了其宽广的史学视野和理论识见。
马端临继郑樵“会通”思想之后,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探讨历史发展的“变通张弛之故”。在《文献通考·自序》中,他既引述郑樵之说,批评班固以后断代为史,“无会通因仍之道,读者病之”的弊病,又指出:爰自秦汉以至唐宋,礼乐兵刑之制,赋敛选举之规,以至官名之更张,地理之沿革,虽其终不能以尽同,而其初亦不能遽异。如汉之朝仪官制,本秦规也。唐之府卫租庸,本周制也。其变通张弛之故,非融合错综,原始要终而推导之,固未易言也。[6]这段论述表明,他不仅要研究历代典章制度的因革更张,而且还要探讨其间的“变通张驰之故”,即其发展变化的原因。从“典章经制,实相因者”的认识出发,他既看到了其间的历史继承性,而更重视寻求其变通的原因。在方法论上,则强调要“融会错综,原始要终”,即综合考察典章制度的起源、变异、结果整个全过程,加以融会贯通,推导其发展的趋势。换言之,就是通过对历史全过程的分析,努力找出它变化的真正原因和去向。司马迁著《史记》,强调“通古今之变”,提出了“原始察终,见盛观衰”的基本方法[11](p.3319),马端临的这一方法与司马迁是相联系的。在制度的损益变革上,马氏和杜佑一样,提出了“古今异宜”[6](卷1《田赋考序》)、“随时制变”的观点[6](卷265《封建考》),在《文献通考》有关制度的论述中,均体现了这种“变通”的思想。由上分析而言,马端临继承了杜佑、郑樵“通变”、“会通”的思想,研究历代典制,探讨其“变通张弛之故”,试图从中寻找历史演变的轨迹及根源,显然在理论认识上比杜佑、郑樵更深入一层。它既非如杜佑的重提“通变”,也不单如郑樵“会通”某些方面还仅停留在历史编纂学上,而是在理论层面上作了新的开拓。当然,这并非如有些学者所说的那样,马端临已触及到从探索历代典制的变化,以“寻求历史的发展规律”。但其这种努力,显然是很值得肯定的。可以这么说,从杜佑的“酌古通今”,到郑樵的“会通”,再到马端临的探讨“变通张弛之故”,正符合中国古代史学思想历史与逻辑的发展进程。
其次,反对空言著述,重视“实学”,也是“三通”的重要特点之一。杜佑是一个注重实际的政治家、理财家,在史学上也表现出了这一特征。他称自己撰史,“窃思理道,不录空言。由是累记修纂《通典》,包罗数千年事,探讨礼法刑政。”[9](卷51《艺文》)鲜明地表达了自己“不录空言”的态度,注重探讨的是历代的礼法刑政制度。他广泛收集资料,审慎甄择,《通典》一书,前后历时三十余年,才告完成。故《四库提要》称道其书,“凡历代治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繁,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注者可比。”[5](p.694)正道出了其重要特点。
郑樵在理学盛行的宋代,更旗帜鲜明地反对空谈义理,进一步提出了“实学”的主张。他对当时学术界两种风气极为不满,一是义理之学,一是辞章之学。他尖锐地指出:“义理之学尚攻击,辞章之学务雕搜。耽义理者,则以辞章之士为不达渊源;玩辞章者,则以义理之士为无文采。要之,辞章虽富,如朝霞晚照,徒耀人耳目;义理虽深,如空谷寻声,靡所底止。”认为前者大谈理气心性,如空谷寻声,为捕风捉影之说,后者专讲词藻华丽,如朝霞晚照,仅追求观感之美,“二者殊途而同归,是皆从事于语言之末,而非为实学也。”[4](《图谱略·原学》)对北宋以来的理学尤痛加批判,指出“学者皆操穷理尽性之说,而以虚无为宗,至于实学,则置而不问”[4](《昆虫草木略序》),其流弊极深。
其所谓“实学”,就是指从实践中求得知识。在方法论上,他特别强调书本知识要和实际考察相结合。他认为,“语言之理易推,名物之状难识”。[4]要知道天文、地理、车舆、器服、草木、虫鱼、鸟兽之名,如果光从书本到书本,“虽读千回万复,亦无由识也”。[10](卷中《寄方礼部书》)要识“名物之状”,就必需走出书斋,广览动植,“通鸟兽之情状,察草木之精神,然后参之载籍,明其品汇”。[4]“若无核实之法,何以得书之情?”[4](《图谱略·明用》)他还很注意图谱的利用,认为“即图而求易,即书而求难”[4],古之学者,左图右书,不可偏废,而此后图谱日亡。指出:“图谱之学不传,实学尽化为虚文矣。”[4](《图谱略·原学》)尤为可贵的是,他提出儒者要注意学习农民的实际知识。他说:“农圃之人识田野之物,而不达《诗》、《书》之旨;儒生达《诗》、《书》之旨,而不识田野之物”[4],“二者无由参合,遂使鸟兽草木之学不传”。两者的知识都有片面性,只有将其“参合”起来,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知识。郑樵自己学习动植学,即是“结茅夹山中,与田夫野老往来,与夜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4](《昆虫草木略序》)其《昆虫草木略》就是结合自己野外实地考察写成的。这种主张和实践,在整个封建社会里洵属难得。
马端临则在文献与探讨典制方面突出了实证的倾向。他在《文献通考序》中指出:史家生于千百载之后,而欲讨论千百载之前,“非史传之实录俱存,何以稽考?”如果文献不足,“虽圣人亦不能臆为之说也”。因此,他编撰《通考》,采取“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的原则,“凡一语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6]其书重点在“考制度,审宪章”,注重实际的典章制度的考察,对于“忠臣、孝子、节义之流及理学名儒,类皆不载”[12]。在探讨典章制度沿革得失中,也贯彻了求实的精神。
在“通变”、探讨“变通张弛之故”思想的指导下,基于“实学”的治史主张,“三通”在体制结构诸方面既有新的突破,在内容等方面也有诸多新的特点,引领了新的方向。从大的方面来说,最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种重要倾向。
一是注意于封建社会诸结构的考察。这方面《通典》与《通考》表现得最为明显。杜佑《通典序》说: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狄焉。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或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2] 这种篇章结构的安排,反映出杜佑思想的内在逻辑性,实际上也大致体现出他对封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诸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
这里杜佑提出了“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的基本命题。他指出,《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并引管子“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之语,说明只有在满足生活资料的基础上,才能够施行教化。又说:“农者,有国之本也”[2]((卷12《食货·后论》),“谷者,人之司命也”[2](卷1《食货·田制序》),显示出对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视。他认为只有使“天下之田尽辟,天下之仓尽盈,然后行其轨数,席其轻重,化以王道,扇之和风,率循礼义之方,登人寿之域,斯不为难矣”。[2](卷12《食货·后论》)在封建经济中,农业的物质生产占有主导的地位,而最基本的是土地制度问题。杜佑显然看到了这一点。从这一认识出发,《通典》九门,以《食货》为首,而《食货》又以田制为先。虽说历代史书都有“食货”,但把这种社会经济结构,特别是历代土地关系的变革,放在典章制度的首位加以叙述,则是《通典》的独创。这充分显示了杜佑的史家卓识,同时反映出他已意识到物质生产、经济状况对政治、文化的制约乃至决定作用。基于此,《通典》将赋役制度、选举制度、官僚系统、封建礼乐、兵制、刑法、行政地理、对外关系等逐层展开,从而比较清晰地展现出封建经济、政治架构、意识形态诸结构。
《文献通考》在《通典》的基础上,对此又有较大发展。不仅将《通典》的九门扩充为二十四门,其中的分类也更为细密,如“食货”的部分仍置于首位,并将其从原先《通典》的一典12卷扩充为八考27卷,包括田赋考、钱币考、户口考、职役考、征榷考、市籴考、土贡考。且增设了原先没有的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五考计141卷。如此,它对整个封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之诸结构及其功能的描述就更完整细密,对其具体的形成演化过程也更为清晰。
二是社会、文化史方向上内容的扩充。应当说,《通典》与《文献通考》在这方面已有所展开,尤其是《文献通考》的《学校考》及新增设的《经籍考》,均有关于这方面的不少内容。但相较而言,郑樵《二十略》在这方面更为突出。它在广泛搜集历代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加以综合整理,将典章制度、学术文化分门别类,不仅记述了各门学术的内容,还探讨了其源流、演变,说明其来龙去脉,考察了其发展的进程。如《氏族略》探讨了姓氏的起源,区分姓氏由来为三十二类,叙述了姓氏之学的演变发展。《都邑略》记叙了历代都城的地点、位置,考论了其政治、地理形势及建都原因和得失。《校雠略》阐明其主要任务是辨别和考镜学术源流,提出了图书分类的原则,以及整理、搜访图书的方法。《图谱略》辑录了历代各种图籍,指出了图表与书籍相互依傍的关系及其重要性。《金石略》著录了历代的钟鼎碑刻,强调了金石文物对历史研究的作用,为金石学的确立作出了贡献。《六书略》、《七音略》探讨了文字、音韵之学,论述了语言文字史发展的概况。《昆虫草木略》记录了各种动植物的名称、形态、用途等,也是研究动、植物的重要资料。其突出的成就,就是把旧史书志的范围,扩大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可以说涵盖了学术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文化史方面的内容更为充实,从而丰富了史学研究的课题和范畴。由于《二十略》创造性地继承了以往书志并加以发展,因而在史学上为编制各种制度史、社会史、学术史等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以上仅就宏观的方面,论析了“三通”作为典制体通史的主要特点及其倾向。至于三位史家对历史的具体探讨,应当说各家均有一些精彩的论述。如三家有关历史进化与“时”、“势”的观点,杜佑关于封建、郡县制争论及安史之乱的分析,郑樵关于“焚书坑儒”事件的看法,马端临有关历史发展阶段性的划分及标志等等,一些有关的专题论文已作了相当详尽的分析,自可阅读参考,故不赘述。

“三通”典制体通史的出现,是中国古代史学发展的重要标志。在这方面,如后人所说,是“杜氏开其源,马氏竟其委”[13](卷7),沿波讨源,杜佑有开创之功,郑樵与马端临也各自作出了相应的贡献。与历代正史主要叙述历代君臣事迹不同,它主要反映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记录了制度变迁的时代情况,从而以新的体制和思想内容为史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就叙事模式而言,无疑体现出一种新的范式的转换。
在“三通”的影响下,此后史家代有续作。如宋代有宋白等奉诏修成《续通典》200卷,后魏了翁又续撰《国朝通典》,前者久已失传,后者属稿而未成书。明代王圻编撰《续文献通考》254卷,以补《文献通考》之遗。而规模最大的,则是清代乾隆时期设立“三通馆”,以官修的形式续修“三通”,编有《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又编有《皇朝通典》、《皇朝通志》、《皇朝文献通考》,记载清代的典章制度。由此,“三通”加上这六部续修之书,合称为“九通”。1935年商务印书馆加上近人刘锦藻所修《清朝续文献通考》,一起付印出版,称之为“十通”。
应当指出的是,清代以官修的形式续修“三通”,已与杜佑、郑樵、马端临独家撰著不同。清朝统治者打着“稽古右文”的旗号,实有“寓禁于修”的用意,以加强对史学的控制;也不是从实际需要出发,而有套用名目之嫌。故其书虽然仍标为“通”,但在很大程度上已失去“会通”之意,徒以规模庞大而称。当然,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动用了国家的力量,编纂时调阅了大量的资料,故一般来说其内容都比较充实,毕竟还是有相当的参考价值。至于近人刘锦藻以个人之力修成《清朝续文献通考》,于原二十六考之外,新增外交、邮传、实业、宪政四考,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清末中外关系的变化过程,民族工业、航运、铁路、矿山等的兴办情况,以及改良派从事宪政活动及其影响等,反映了近代社会变迁新的内容,在思想内容上还是有一定特色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及史学观念的更新,对于某种史体及其内容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二十世纪初,梁启超在进化史观的指导下,以建立新史学相号召,激烈地批判封建旧史学,论说二十四史“陈陈相因”,只是“为若干之陈死人作纪念碑”。[14](pp.2—3)同时也肯定典章制度史“与吾侪所要求之新史较为接近”。并称中国二千年来史家,“其稍有创作之才者,惟六人”,六人中就有杜佑、郑樵两人。在《新史学》中,他称道“《通典》之作,不纪事而纪制度。制度于国民全体之关系,有重于事焉者也。前此所无而杜创之,虽其完备不及《通考》,然创作之功,马何敢望杜耶!”[14](pp.5—6)认为“此实史志著作之一进化也”。[3](p.21)又称赞郑樵的史识“卓绝千古”,谓“《二十略》贯通各史书志,扩充文物范围,发明新颖方法,在史学界很占着地位”[3](p.305)

《通典》《通志》《文献通考》还有续三通,清三通

唐代杜佑《通典》、南宋郑樵的《通志》、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三部典章制度史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