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 home:如果公司工资是次月发放上月的,那么05年12月工资在1月发放时是不是可以按照新的标准抵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6:32:45

税务总局:下月实发工资享1600元新“起征点”

  明年1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上调至1600元,但对于一些单位在2006年1月才能下发的12月份工资(奖金),应该按照什么方式缴个税,沈阳百姓非常关心。12月14日,记者从沈阳市地税部门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从下月起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按新“起征点”计税。

  工资计税标准以实发时间为准

  据了解,目前,沈阳很多单位是“当月工资、下月报税”,而且还有单位是下月发上月的薪金,即今年12月份的工资明年1月份发,这些情况如何缴纳个税呢?

  按照《通知》规定,具体地说,在今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明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自明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明确年底奖金如何计税

  临近年底,不少企事业单位开始给职工发放年终奖及半年奖、季度奖、先进生产者奖等各种奖金,应该如何征收个税呢?

  据市地税专业人士介绍,年终奖应该执行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市地税部门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一种“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纳税计算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采用一次,而不能使用两次以上。即把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除以12(个月),再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如果年终奖在明年1月1日后发放,则适用1600元的扣除标准。

  半年奖、季度奖如何计税

  年度内发放的其他一次性(或称数月)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和各种名目的项目奖金,如加班奖、先进工作者奖励等,应当全部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一年内有多次发放数月奖金行为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次,执行“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纳税计算方法。举例来说,在一家企业工作的刘先生,每月工资1200元,年终奖2万元,均在今年12月底前发放。以下是新旧起征点下的两种计税方法。

  一、新个税起征标准下:

  A、“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纳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20000元+1200元-1600元)×10%-25元=1935元。

  B、年终奖无优惠纳税计算方法:

  如果刘先生的年终奖明年1月发放,则执行1600元新的费用扣除标准。

  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20000元+1200元-1600元)×20%-375元=3545元。

  其中,1600元为新的个税起征标准,20%为刘先生“年终奖+当月工资-起征标准”计算结果所对应的税率,375元为该结果对应的“速算扣除数”。

  二、原个税起征标准下:

  A、“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纳税计算方法:20000元÷12(个月)=1667元

  这一商数对应的税率为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25元。因此:

  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20000元×10%-25元=1975元。

  B、无优惠纳税计算方法:

  如果刘先生在今年已经享受了一次优惠计税办法,则需要将年终奖与12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20000元+1200元-800元)×25%-1375元=3725元。

  其中,800元为个税起征原标准,25%为刘先生“年终奖+当月工资-起征标准”计算结果所对应的税率,1375为该结果对应的“速算扣除数”。

  注:速算扣除数是为了方便计算应缴纳税额而设立的参数,不同税率对应不同的速算扣除数。记者孙明鑫、卢俊德 ( 沈阳日报)

明年1月1日后发放工资将按新个税标准执行

从2006年1月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即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将上调至 1600元,但由于不少单位是“当月工资、下月报税”,有的单位是下发薪即今年 12月份的工资明年 1月份发,这些情况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纳税?记者13日从天津市地税部门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就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发出通知,纳税人从下月起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方按新“起征点”计税。

工资啥时发啥时计税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从 2006年 1月 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 1600元。在 2005年 12月 31日 (含 )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 2006年 1月 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 800元(本市费用扣除标准为 12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自 2006年 1月 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 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也就是说,工资发放的日期在什么时候,就按当月的扣除标准来计算个税。

年底加班奖先进奖如何计税

另外,由于临近年底,不少企事业单位开始给职工发放年终奖及半年奖、季度奖、先进生产者奖等各种名目的奖金。本报不久前报道过,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年终奖可以由过去的集中计税改为分摊计税,那么,其他名目的奖金该如何缴纳个税?对此,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士解释说,“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计算的适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特指全年只能采用一次,而不能两次以上使用。年度内发放的其他一次性(或称数月)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和各种名目的项目奖金如加班奖、先进工作者奖励等,应当全部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一年内有多次发放数月奖金行为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次。

据悉,年薪制下的奖励年薪个人所得税优惠计算办法不再仅限于企业经营者,而是扩大到单位所有雇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双薪”即第 13个月的年终奖励工资收入也可以进行合理分摊。而国税总局的这一规定,对实行绩效工资制的单位也是一种税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避免人为进行财务上分解收入或收入挂账的虚假现象发生,企业可以堂堂正正地到年终视经营效益考核员工,予以奖励并据实入账。(邓晶龙)(完)

不可以.

因为是上个月的工资.按照以前的标准.

新的标准从新的月份开始算.

不可以的,12月份的工资无论什么时候发的,还是要按以前的个税起征标准计算。2006年1月份的工资就可以按照新的所得税标准计算了。

12月份工资起征点多少,以2006年1月1日为“分水岭”,2006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发放的工资、奖金,都将按新规征个税。f77917 和hantians已经做了清楚的解释了,现在网上这个问题已经不是新话题了,为什么后面的朋友回答那么轻率?参照http://news.sina.com.cn/o/2005-12-17/07497729783s.shtml

可以享受新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