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考点:水浒传的评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7:32:02
最好是《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或《武松醉打蒋门神》,急......谢谢

评论关键应该抓住一点,譬如这篇:简析《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价值取向

在我国浩繁的古典文学著作中,《水浒传》以其描绘的众多鲜活的人物而占居鳌头。作者以其细腻多变的手法,颂英雄、斥奸臣、画常人,无不活现其神貌特征。尤其是梁山108条好汉,几百年来,更为世人所津津乐道。《水浒传》对中国人思想、情感和价值观的影响之深远,不可一言以尽之。
鲁达是《水浒传》中刻画得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他的一生,“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极尽潇洒之情致,可以说达到了率性“无我”的完美境界。他的性格内涵,滋养了一代代中国人的情感。从他精神当中折射出来的美,是美不胜收。这当然也应该是历届中学语文教材把《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列为课文的重要原因之一。
笔者也认为,《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有其丰富的人文内涵,它包含了如同情弱者、扶危济困、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等民族传统美德。但也正因为这样,在教学课文时,老师们会过于注重这方面的教育,而忽视了文中存在的与当今时代不和谐的因素,因此还需对文章的价值取向重新审视。
当今社会“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并立,借助《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篇课文引导学生要富有同情心、正义感的同时,更应结合课文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已有这方面的认识,则应给予充分的肯定。
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已是不刊之论。鲁达在《水浒传》中实是一个杀人凶犯,只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认定当时的社会,其统治机构是反动的(反人民的),腐朽的,没落的,贵戚、恶人可以无法无天,任意欺压良善,下层人民都一定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需要英雄侠士来解救他们,所以像鲁达之类的人,只要是见义勇为,哪怕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也一定能搏得一个英雄的称号。其实,在鲁达生活的时代乃至整个封建时期,有没有一个相对公平的法律呢?回答无疑是肯定的。早在秦朝时就有了“秦律”。正史记载的包拯,因为执法刚正,成为维护封建法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无论哪个阶层的人,都能够依法处置,被人称作“阎罗包老”,是当时的贵戚怕包拯这个人吗?非也,他们怕的,是封建时期的法律。
《水浒传》中涉及到的与法制有关的情节也有很多处。就拿宋江来说,且不说他杀婆惜玩弄法律,逃脱死刑,就说他在江州题反诗就说明他是一个有个人阴谋的政治犯。不合的是黄文炳拿此作为自己晋阶的筹码,若是以法律论之,宋江的事迹有什么值得歌颂的呢?行事光明磊落的倒是武松,为报兄仇,他手仞潘金莲,斗杀西门庆,自知犯法,乃敢投案自首。鲁达呢,他也知道打死了人就是触犯了法律,却畏罪而逃亡。如果把他的这一行为称为“机敏”、“巧脱身”,我们还能拿什么来对今天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法制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也许有人会说,封建时期虽然有法,但是执行起来很难。包拯只是个例,金老父女不是有冤无处伸吗?若非鲁达出面,他们何时才能摆脱郑屠的魔爪?关于法制能否畅行,今人在执法过程中违法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又怎敢苛求于古人呢?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不能凭《卖火柴的小女孩》就肤浅地断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是罪恶的,同样也应该对中国封建时期的社会制度作冷静、客观的评价。至于金老父女的冤屈,作为提辖官的鲁达可以如何为他们讨回公道,授课者不妨把这个问题结合法律抛给学生,相信学生们一定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而不需鲁达去知法犯法。

课文中最精彩的片断在“三打”的情节。教师在授课时还不能忽略其中的一个细节。在挨前两拳时郑屠都有所反应,第一拳后叫“打得好!”,第二拳后“当不过,讨饶。”教师在分析时总会说:“你嘴硬我要打,你讨饶我还是要打你,反正就是要打死你才能出我胸中恶气!”这样的渲泄虽然痛快,却不够理性,会对学生产生误导,以为痛打恶人就是弘扬正义的手段,哪怕是打死了人,在道义上也可以得到原谅。这种情感态度,对思想尚不够成熟的中学生是非常危险的。
文学作品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有时比正面说教影响更大,所以必须要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那种把鲁达看作一个侠义英雄的情感分析,会使一些学生对“义”的理解产生偏颇。“哥们义气”和“江湖习气”在有些学生的心中是扎有深根的,试去关注一下日益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就可发现有太多案件都与此有关!如2004年11月11日,当四名因结帮绑架、杀人、勒索的少年听到法庭对他们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宣判时竟然相视一笑。《北京晚报》的相关报道一出,社会各界一片哗然。一时,“杀人少年相视一笑说明什么?”“我们的教育怎么了?”等责问之声四起。留给人们多少沉痛的教训!值得教育者作多么深刻的反思!语文学科是不是应该在这方面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呢?
鉴于此,我们需要对《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价值取向重新审视。在重视利用课文进行传统美德教育的同时,更要关注其中包涵的人文性、生命化因素,更要结合学生实际和社会实际,引导学生用思考的眼光去评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行为,对他们进行法制观念的教育。
当然,要我们转变传统的观念,把心中的英雄从神坛上请下来,我们也许一时难以接受。什么时候,我们再向学生介绍赖宁时,不把他当作救火的英雄,而是拿他的事例教育学生珍爱生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也许才把关心青少年成长做到了实处。

以及这:武松醉打蒋门神,惩恶还是帮凶?
《水浒》里,“武松打蒋门神”是一出大戏。武松铁拳到处,一个恶势力的代表人物轰然倒下,演绎着水浒英雄“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主题,端的大快人心。

然而武二郎在为谁鸣不平?施恩父子也。书中说得明白,施恩他爹乃孟州城监狱的管营,这位管营老爷品性如何呢?武松作为犯人最初解到时,因为没有“孝敬”,管营大人差点照常规赏给武松一顿“杀威棒”,好歹在旁边的施恩另有打算,才免却皮肉之苦。这样看来,施恩的老子其实和当时多数墨吏一样,有钱好办事,无钱就会找人晦气。至于施恩本人,他自己也交待得极为清楚,他在孟州城黄金地段开的快活林酒店并非寻常,据其对武松介绍:“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如此赚钱。”这不就是今之所谓收取保护费么?施恩的本钱是什么?无非是他老子的权势,和他本人曾“学得些小枪棒在手”,书中还写道,他的酒店之所以独霸孟州,还靠他老子管的八九十个拼命囚徒护场子,这小子也真能利用一切资源呢。可是“如此赚钱”的勾当却活生生被蒋门神夺了。蒋门神又有多少本钱,为何偏偏压过施恩一头?无他,拳头更大,后台更硬,所以一场火并下来,快活林换了主人,人们转而向蒋门神上交保护费了。

说到底,这施恩、蒋门神不就是当年孟州城两股“黑社会”吗?法律专家们说,“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几个特征:犯罪组织比较稳定,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试看,“黑社会”的基本要素蒋门神、施恩们哪条不具备?究其实,施恩和蒋门神争夺快活林不过是“黑吃黑”。而武二郎显然见不及此,施恩父子给了他一些优待,天天好酒好肉,给他戴了几顶诸如“大丈夫”“义士”“神人”的高帽,便感激涕零了,死心塌地愿意为施恩父子驱驰。当然作为“黑社会”中的不同个体,施恩与蒋门神可能还有区别,这就是施恩本人相对地比较重哥们儿义气,这没什么奇怪,就像当代也有义气浓厚的“黑社会”老大一样,但这种义气却显然不能改变“武松醉打蒋门神”事件的性质:一边惩恶,一边帮凶。对在快活林周围做生意的各色人等来说,这保护费是交到施恩手中还是蒋门神手中,也并无本质的差别。可笑武松被别人的小恩小惠迷住了眼却不自知,他答应助施恩重夺快活林的当日,居然还振振有辞地说:“凭着我胸中本事,平生只是打天下硬汉,不明道德的人!”

一个人糊里糊涂被人当枪使上了,这还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他对自己的角色全无认识,还自以为是在打抱不平替天行道。我为堂堂武二郎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