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圆子汤的做法大全:理藩院是什么样的机构?为什么西北少数民族和外国事务要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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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藩院

清代管理蒙、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清以前历代封建王朝对于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只设官员兼管,不设专署。清于崇德元年(1636)设蒙古衙门,由承政、参政主管;三年六月,改称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元年(1644),改置尚书、侍郎;十八年,定官制同六部,理藩院尚书亦入议政之列。设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雍正时定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乾隆改设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九月,改为理藩部,清亡遂废。

理藩院初掌蒙古事,随着清廷全国政权的建立,更为总管蒙古、西藏、新疆等各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清统治者通过理藩院实施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康熙二十六年(1697),修定《理藩院则例》,用法规固定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各项措施。以后,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年间又四次校修。

理藩院六司分掌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宗教等政令。另有司务厅、银库、饭银处、当月处、督催所及满、汉、蒙、俸四档房掌衙署日常事务。理藩院所辖,先后尚有内馆、外馆、蒙古学、唐古特学、托忒学、俄罗斯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务处、则例馆等机构。此外还派司员、笔帖式等常驻少数民族地方,处理特定事务,定期轮换。
理藩院的历史作用

首先,理藩院执行了清代比较成功的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清朝是我国少数民族——满族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鉴于明末对周边地区无力顾及的历史教训,清朝统治者,特别是清前期的封建帝王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极为重视。他们把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居住的广大地区看成是统治中原的“屏藩”,认为“摇惑我外藩”,就是“坏我屏垣”,就会使“疆圉”“不靖”,而“边境一日不宁,内地之民一日不得休息”,这势必要危及到全国统治的稳定性。正是基本这种认识,康熙帝在位61年总结了大量的统治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经验。他认为,统治西、北边疆地区的宗旨在于“治之得其道”。他特别指出要加强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针对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贡物他曾议论:“贡物何足珍贵,正鉴其诚敬之心耳”。为了表示对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康熙还把“柔远能迩”当做“敬天法祖”的实际内容写入遗诏中,令后代子孙永志不忘。雍正帝即位后,亲自为理藩院书写匾额:“宣化遐方”,并在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中提出要“从俗从宜,各安其习”。乾隆皇帝当政时期,尽管他认为“驾驭外藩之道,示之以谦则愈骄,怵之以威则自畏”,从而采用了“宽猛互济”、“恩威并用”的方针,但同时也仍然主张“从俗从宜”、“不易其习”。总之,清代前期统治西、北边疆地区,实际上是采用了“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方针。

其次,理藩院促进了清代前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在17世纪中叶,理藩院的活动保证了清朝的顺利入关,对清朝统一全国起了促进作用。由于明朝腐败导致的中央政权力量削弱,我国17世纪中叶陷于分裂状态,这种分裂在当时并不是一种值得称颂的现象。一方面,因为这种分裂战争连绵不断,人民流离失所,社会经济遭到破坏。另一方面,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已经东来,沙俄也时刻窥伺我国北部的大好河山。如果分裂形势继续下去,就可能给这些侵略势力以可乘之机。所以,尽快恢复统一,不仅有利于国内各民族人民的休养生息,符合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要求,而且对于抵抗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和沙俄侵略势力也有着重要意义。历史证明,统一的历史使命由清朝承担了。清朝所以能承担这一重任,除了别的因素外,漠南蒙古已经成为它的可靠后方和重要的借助力量是重要原因之一,而这与理藩院有密切关系。理藩院设立后四个月,其官员就往察哈尔、喀尔喀、科尔沁诸部“稽户口,编牛录,谳庶狱,禁奸宄”。仅一个月就编成了牛录,造好了甲士清册。这既稳定了漠南蒙古的社会秩序,也为清朝提供了兵源。理藩院设立后八年,清朝入关,漠南蒙古诸部纷纷率师相从。同时,在清朝入关之际,理藩院及时地把清军入关和进占北京情况通知漠南蒙古各部,使他们时刻有所准备。虽然,清军入关后在统一过程中使用了残酷的暴力,对社会经济发展一度造成影响,但是,清朝统一全国的历史意义是无论如何不能抹煞的。

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多民族统一国家得到空前发展和巩固的时期。有清一代,维护国家统一的力量与形形色色的分裂势力曾进行长期斗争。在这些斗争中,理藩院充分发挥了维护统一的作用。有些前已述及。又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三月,当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札萨克图两汗发生冲突后,理藩院尚书阿喇尼亲往喀尔喀七旗莅盟,竭力促使他们“尽释旧怨”而“交相揖睦,共享升平”。这年八月,阿喇尼又召集喀尔喀两翼汗传达康熙圣谕,令其“同归于好”。当噶尔丹发动内乱、喀尔喀蒙古各部率众南奔时,理藩院立即将情况上奏康熙帝,并负责安排喀尔喀蒙古各部生计。正是在理藩院组织安排下,通过多伦会盟,我国北部边疆很快出现了安定局面。康熙皇帝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应当说,这种北部边疆的坚固状况与理藩院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这又为彻底粉碎噶尔丹内乱、抵御沙俄的扩张侵略准备了条件。

理藩院除在政治军事方面促进了清代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巩固外,还程度不同地促进了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内地的经济交流,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多伦会盟之后,理藩院派遣官员去山西等地准备耒耜,帮助喀尔喀蒙古于膏腴之地种植农作物。理藩院还按照清代帝王的意志,协助组织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建立“常平仓”,贮积粮谷,以备赈济,“其收放实数”,“每年秋后造具印册报院”。仅漠南蒙古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3盟26旗就额存谷246100多石。雍正十二年(1734)二月,吴喇特镇国公达尔玛机里弟属下游牧地方,因风雪之灾,人畜伤损。理藩院派遣官员按户赈济,共计大小15385口,6个月时间用米7240.1石。在救灾过程中,理藩院官员因地制宜,在有河流的地方帮助蒙古人民造船、结网、捕鱼。此外,理藩院管理的驿站把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联成一体,这对西、北地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多少起了一定作用。

我们在评价清代理藩院、基本肯定它的历史作用时,应当说明,理藩院终究是清朝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它维护的是少数民族王公贵族的利益,维护他们对各族劳动人民的剥削。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劳动人民受“厚敛重徭”的剥削,被“纳之于阽危之域”,生活极为贫苦,遇有灾荒,清朝经理藩院虽有赈济,但由于上层王公们“苟且塞责”,广大劳动人民“并不得实惠”。统治阶级需要的“纳赋”、“贡徭”像两根绳索,把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紧紧捆绑住,使他们难以逃脱“重赋苛役”的苦海。因此,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劳动人民“迫于饥寒,以致离散”的现象到处可见。

理藩院

清代管理蒙、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清以前历代封建王朝对于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只设官员兼管,不设专署。清于崇德元年(1636)设蒙古衙门,由承政、参政主管;三年六月,改称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元年(1644),改置尚书、侍郎;十八年,定官制同六部,理藩院尚书亦入议政之列。设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雍正时定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乾隆改设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九月,改为理藩部,清亡遂废。

理藩院初掌蒙古事,随着清廷全国政权的建立,更为总管蒙古、西藏、新疆等各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清统治者通过理藩院实施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康熙二十六年(1697),修定《理藩院则例》,用法规固定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各项措施。以后,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年间又四次校修。

理藩院六司分掌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宗教等政令。另有司务厅、银库、饭银处、当月处、督催所及满、汉、蒙、俸四档房掌衙署日常事务。理藩院所辖,先后尚有内馆、外馆、蒙古学、唐古特学、托忒学、俄罗斯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务处、则例馆等机构。此外还派司员、笔帖式等常驻少数民族地方,处理特定事务,定期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