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优秀电视剧:小股东如何保障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5:41:10
我是一有限公司股东,由于与大股东发生矛盾,现大股东让我离职,但一样享有股东权,我应怎样?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护中小股东权利。(1)重新构建《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公司法》内容;(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3)设立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专门机构;(4)借鉴西方做法。如;限制大股东的自由转让,赋予中小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建立累计投票制度、限制表决权制度、表决权回避制度;赋予中小股东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和提案权;确立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或可撤消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发布日期】2005-10-27
  【生效日期】2006-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你还知道是“国有集团”啊

那就认了吧,这是在中国,你没有发言权

和他们斗,不死也得脱层皮

要从法律上来讲,公司经营不善,你们做为股东当然要承担经营风险

公司倒闭了你们也没办法!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大股东有侵占公司财产

伤害小股东利益。但收集证据很难

有了证据也得看法院认不认可

总之,发言权不在你手里,想开吧!

以后有钱自己留着,不要和这帮混蛋搅在一起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