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必读课外书目:有个朋友去年借了我42万去投资,当时打的借条,现在还不上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23:59:53
他说他现在没有钱还,不过,他现在住的房子差不多值40万,我该怎么办??法院可不可以执行他的房子?
<他与儿子及自己的母亲住在那所房子里>

我分析你陈述的事实如下:
第一、借条没有写明什么时候还。去年借的,那诉讼时效没有过。
第二、你的朋友说是现在无钱还。说明朋友现认帐,但无能力还钱。也许你和他都存在幻想:说不定过一阵子缓过来了就能还了,这时如果追的太紧,怕日后朋友之间的情分没有了。还被人说不够仗义。
第三,就其如何还钱,他没有提供保证人或者担保。

我的解决方案:
双方签定一个新的协议,就对方欠钱事实和担保形成协议,让对方以房产作抵押(如果对方有别的财产作抵押那是最好不过。)但如果实在没有其他财产或者人愿为他担保的情况下,目前最保险的还是抵押这一房产。虽然法院不能够执行,也就是说不能将朋友一家人从房产中赶走。但可以查封。也就是朋友不能再处分(如变卖抵押等)该房产,他人也不能再查封或者处分该房产。
这样的好处是:朋友如果缓过劲来了,有钱了能先还你,那房产抵押撤销。而你们的朋友情谊不变。如果约定的时间不能还钱,再起诉到法院去。

如果他还有其他房产,是有执行可能的,但如果他与家人只有这一处房子住,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执行。

法院会在他能够支持家庭生计的最低限度,把他的财产判给你吧?

(我才上大2还没学好,只是个人见解)

如果判决后,没有其他财产的,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但必须给其他人提供住处,如暂时租住个房子提供给他们等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