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十月一招生方案:“香港脚”的由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20:47:03

什麼是「香港脚」?

「香港脚」(Athlete's foot) 的正确名称是脚癣(tinea pedis)。是真菌滋生引起的。
病徵是脚底、脚趾、脚趾罅等地方有痕痒、甩皮、脱皮、红肿、以至水庖等现象。如果有细菌感染,更可以红肿、发炎、化脓。

为什麼会有「香港脚」?

主要原因是脚部的潮湿环境引起的。可能是个人卫生欠佳、多汗,穿鞋的时间太长,穿的鞋太密封不透气等。
有时亦和脚趾的形状。
较少情况是身体出了毛病,如免疫系统的病或糖尿病。

如何应付「香港脚」?

主要是保持清洁和乾爽。
市面上很多癣药膏都有效,最好不含类固醇的药膏。但最好还是看医生,因为貌似「香港脚」的其他皮 肤病可不少呢。
如果有细菌感染,医生会开含消炎药的药膏,以至口服消炎药。
极少时候需要服抗癣的特效药。
复发的机会很高,主要视乎能否保持清洁和乾爽。
参考资料:http://www.hahame.net/dir/health/disease/athlete_s_foot/index.html

也有说法是:
香港脚的由来是在鸦片战争时期英军接受香港时,这些大兵们住惯了干燥的英国,来到了湿热的香港,每个人的脚都走了样,不明就理的大兵就误称它为香港脚。后来因接受西方医学又翻译成香港脚至今。

香港脚”的由来

“香港脚”在医学上称为足癣,它是由浅部真菌(旧称霉菌)感染趾缝、足侧或足底皮肤面引起的一种常见的慢性传染性皮肤病。我们生活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霉菌,让面包发”霉”的是霉菌,让我们得香港脚的也是一种霉菌?

为什么叫香港脚,而不叫台湾脚或者大陆脚呢?这就得推回鸦片战争时,英军接受香港;这些大兵们住惯了干燥的英国,来到了湿热的香港,每个人的脚都走了样?不明就里的英国大兵们就误称它为香港脚。后来台湾接受西方医学,又一个不小心先翻译了香港脚,才会造成大家都会唱”香港脚、香港脚,痒又痒”,后来随着中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人员的交流越来越多,这一名称也就传到了大陆,尽管从医学术语上讲叫“足癣”,但更多的人还是习惯叫“香港脚”。

为什么会得香港脚?

霉菌喜欢潮湿的环境,过份干燥的环境并不适含霉菌生存?因此,只要皮肤一直保持在潮湿的状况,便容易引来霉菌;我们全身上下的皮肤,就属脚丫子最容易被霉菌寄生了?以下就是一些常使脚潮湿的原因:

一 脚丫子容易出汗 天生脚汗多的人,除了容易有异味,也容易招来霉菌?
二 洗完澡或游泳完忘了把脚擦干 很多人都会忘记,尤其是趾缝;趾缝一旦有水,夹在缝中不容易蒸发,也不会被袜子吸走?
三 穿著包得紧紧的鞋子,尤其是高筒运动胶鞋? 高筒的运动鞋,将阻止你脚丫子汗水的蒸发?
四 穿著密不通风的袜子,尤其是裤袜? 女性一般是不容易得香港脚,但天天上班都得穿裤袜的女生要特别小心?
五 身处炎热或潮湿的环境? 当年美国大兵打越战,很多人的香港脚都因此而一蹋胡涂?

在南方地区,城市成人足癣患病率可高达50%-60%以上。春暖以后皮肤科门诊中足癣病人日渐增多,到夏秋季则成为皮肤病中发病率最高的一种疾病。

香港脚的由来是在鸦片战争时期英军接受香港时,这些大兵们住惯了干燥的英国,来到了湿热的香港,每个人的脚都走了样,不明就理的大兵就误称它为香港脚。后来因接受西方医学又翻译成香港脚至今。

社会香港脚和香港脚社会
柏杨先生的中国酱缸文化之说,颇是精而妙也。

我——悖墨。

二十贵庚,嫩草一株。年少狷介,用史作鉴,开宗立派,指导人生,很是不实际邪!

况是一株懒草者,读起书来,虽大块大块啃之而不思笃求甚解。更无某某大学某某学位之类垫底,实在只好谈谈一些粗鄙的俗气的东西耳。此责任扛得还有些吃力,甚至吃了力还不讨好!

说起中国人的脚,最经典者非中国女性的小脚莫属矣(悖墨按:当然这已成为历史)!名为“小脚”,实有大来头焉!

合中华几千年历史人文,千百正统文人,大书特书,大诗特诗,大词特词,大曲特曲之尤物也。

诸君不知乎?

这乃是东西南北四面八方的洋先生洋女士都已津津乐道的,差不多可以成就一种文化了。

但我悖墨先生不提它。然此不提非懒得提也。实则我未见过,更未摸过,不知是啥一般滋味。否则,恁么好一个红得流血的题材,我小子焉能不顺手牵“足”乎?

到底此足是否“步步莲花,婀娜多姿”。通通丢给老究们深研。

我辈拉倒!

但是(悖墨按:人间“但是”一出现,便就大有戏份了),还有一种脚的名气之大兮!毋庸置疑的程度即便没发展到“历史价值”或“历史参考价值”,我悖墨先生也敢拍胸脯打包票:名气大得不得了的柏杨先生和名头大的了不得的李敖先生,加起来恐怕也稍逊此角色也。

我未夸张!

香港脚三大不可或缺要素:臭焉!烂焉!顽焉!

此三大翘楚联袂,打造“港脚”大牌。使香港脚大流其风。故举世滔滔,盖无不翘起大脚趾尊其二十世纪皮肤绝症也。

夫绝也!

试问柏杨、李敖辈敢绝乎?

有道是:数一数风流的玩意儿,还要看今天。

跨越二十世纪,二十一世纪香港脚愈演愈烈,愈烈愈火,愈火愈狂,着实风流了一番。

狂脚之狂也,臭,烂,顽!

别怪悖墨先生一张乌鸦嘴:十人有九染上此症。

莫看油光蹭亮的真皮鞋,脱掉鞋袜,包他(她)一双贵足(悖墨按:当此洗脚中心栉比林次之际,洗脚者不少,香港脚没洗掉,金钱费去颇多,换来一双“贵足”)。

尔等若然不信,且去动手——贵足阶级是用肉眼辨认不出来的。

如此一来,洗脚中心的小姐们辄因公得便,大有眼福了。也应对悖墨先生的话无疑罢?

许是“欲盖”而又不“弥彰”之故。香港脚的臭似乎并不太显著。我的香港脚就不臭(悖墨按:可能是自己嗅不到,但其他人也未曾提过)。据悖墨先生考证,香港脚有三大症状。其一曰水泡型,脚掌出现一颗颗小水泡,泡破则有液体渗出,严重者溃烂;其二曰糜烂脱皮型,好患与脚趾间,发红、脱皮、糜烂,当然非痒不可;其三曰角化型,足底干燥、粗糙、硬化、脱皮。此属慢性,较难治疗。

水泡型的比较少见。

我是第三种。许是因为干燥才造就了我脚的不臭,不知能不能算是因祸得福。

我害上此症,已有多年历史。但比起恁般元老们,恐还是只小家雀矣!

本来么,像我这种穷乡僻壤里出来的原生动物是不可能享有贵足的。盖托了私有经济之福,得打工先驱者们之便,搭上了此班车。

香港脚的攻势之猛烈,使我找不出恰当的形容词来。

从最初于我母亲口中得知香港脚之名表示惊愕到我自己染上,实在令我更加惊愕。我母亲贵足据说得荫于我姑母。他的几个上进心忒强的子女老早出外打工(悖墨按:当属第一代),是以最早有此待遇。

我的贵足不知传给了哪几位先生或女士。若有心人帮忙调查统计,预期的结果是每人吐我一口唾沫,能把我淹死十次。

悖墨先生有自知之明,但希望没有比这更糟的下场了。

脚若只是臭而已,便也没什么可所谓。

人之臭,何止于脚哉?

腋臭、口臭概且不论,您肚子里难道不是一滩愁浆(悖墨按:屎尿混合即成浆)么?从古代的胭脂香粉到现在的法国香水,无一不是为掩臭。盖掩人身本来有之臭也。

如此,添一双臭脚板有何惧哉?

烂就稍微有点可怕了。

臭可以用香水之类掩盖。盖烂者若行此法,必越盖越烂。

我第一次出来工作是在宁波,值连日大雨,倒霉了一双脚也。成天包在湿漉漉的鞋子里岂有不臭之理乎(悖墨按:第一次工作以室外作业为开端,是以天气关乎贵足也)?

不独惟我众人皆是。

中有一女同胞,专致工作之时,忽而蹲地急脱鞋袜。原来是香港脚贵性忍不住发了一发,作了一作,奇痒不堪,非抓挠一番不得痛快。遂当诸男士之面显露玉足(悖墨按:有为贵足)而无顾忌。此资笑料。

尝多次与贵足难友同居一室,时当盛夏,正是贵足猖獗之季。每逢入夜,已非蚊子女士独唱也,大有“沙沙”伴奏之声不绝于耳。这是难友在搓脚。盖香港脚其痒之奇,非左脚搓右脚,右脚搓左脚,一直搓到脱皮流血不可。

贵足如此,有智者不禁要问:这般痛苦的脚,咋不赶早去治哩?

想必难友们要摇头苦笑了。

非是不治,只缘治不好也!

起码也是难治——而且绝对难治。否则安敢称绝症耶?

我早时贵足开裂,曾借烧酒洗之。只因尝闻村中有猛士小时足疾,无趾烂而发黄。是日,倒烧酒数瓶于盆中,泡洗双足,进而愈之。

当时年少,血气沸腾,以致学而用也。讵料,天生非猛士之质,功效未奏,白白讨了一回苦吃。

尝有一老板者,悲悯员工贵足疾苦,殊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兼大慈大悲心:免费派药。言:所需者,皆可去总务处领之。于是故,贵足工友呼啦啦跑到总务处讨药去也。悖墨先生有先见之明,谙知此药无用,索性不往。同室之人日也擦夜也擦,搞得一双贵足前半截红后半截白。问他滋味如何,答曰,痛也,颇不好受。我蒙头睡大觉,幸许还能做个好梦。

一个月下来,果然不出我所料,没有一个好转的,甚者连走路都跛了。

2003年8月我回家奔丧,其时天气仍大热。穿了拖鞋,贵足甚是难堪。姐夫见了实在不忍,便教我一秘诀:每日洗脚N次,洗后擦干,抹牙膏于患处。注意得穿拖鞋,以保通气。

初时不以为然。盖区区牙膏者能治香港脚耶?试用一周,居然角皮软化,略见红润了。盖牙膏稀松平常之物亦不可小瞧也!然而丧事过后,需返单位,穿上皮鞋上班无法再用牙膏,只好作罢。所以是否能根治贵足,便不得而知。不过,牙膏的发明者应为研究过香港脚罢?

有药名“足光粉”者,恐怕现在的青少年很多都不知道了。那是十多年前在电视广告中常见的。听说此药治香港脚颇是灵验。去年曾用过几包泡脚,诚是有效,只是气味太过刺鼻矣。盖良药皆是如此。却因故未能坚持使用。日后有机会还当再试之。

尝闻乡下人戏言香港脚之由来,顾其名思其义,怀疑是香港人发明的,然为何发明辄不知矣。盖村郎野老,见微识寡,不懂格物也。悖墨先生经大脑一分析,初步判断乃时尚之故耳。盖有“港姐”焉可无“港脚”哉?

现代社会,染上贵足者着实不少了。苦恼之余,有苦难言。好在紧迫的生活压力似乎麻痹了人们对贵足的关切。白天有动物皮(悖墨按:指皮鞋)裹着,别人也看不出,晚上回到家中,吃饭、洗脚、上床,哪还用什么药?

反正一双香港脚再绝也绝不至夺去咱的老命耶!

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有明言:“凡有一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

是邪?非邪?

无论是“赞和”还是“反对”,起码还是有知觉的。若麻木不仁,好无半点知觉,才是最的的悲哀。独一双香港脚实是无所谓“惧”也!顶多即是晚上搓到半夜三更脱皮流血罢了,第二天照样生龙活虎。

可怕的是区区一双香港脚影射到一个个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思想本质。

思想上一旦染上贵足之风,其臭焉,烂焉,冥顽不灵焉,将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人于是以“所感到者为寂寞”,民族于是以“所感到者为寂寞”,国家于是以“所感到者为寂寞”。

一双脚尚且如此,思想之症岂是一朝一夕药石之属所能治矣?

回头看一看不远的大清王朝,自乾隆后期以降。上至帝王阁老,下至工商士农,无不有香港脚之染。举过上下,臭气熏天,萎靡不振,烂到了绝顶,却顽固之极,每开尊口便是天朝,天朝。好一个天朝矣——天要亡你这个朝了!几百发炮弹落下,地球都颤了几颤,而天朝并无反应,简直连放屁都要忍住。戊戌变法就是打算改一改香港脚社会的不良,革一革香港脚社会的命,殊不知香港脚社会腐败之深顽固之极,“改良改良,越改越凉”,革命革命革了革命党人自己的命。此是历史之镜。

刘青山、张子善两位革命同志,当然也是香港脚难友。没有在革命之时把命革掉,却在革命成功之后罹了香港脚的难,吃了革命的子弹。

盖香港脚并非生来有之,原来都是一双好脚的,只为不慎。

而不慎染上者,能悬崖勒马的,希矣!

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部《古惑仔》系列电影风靡大陆。我一说出来,恐怕不少人都知道。

我是很有资格评说这个话题的。因为以我的年纪正好是这段历史的见证人——何况我更看了,是这段历史的亲历者。这个系列的电影的确很吸引人的眼球。想我当时的年纪正好血气沸腾,最具侠义观念。其实侠义观念本身是好的,然思想不成熟的人侠义过了头就糟糕了。幸好悖墨先生没有染上香港脚之古惑仔篇,否则大家今天恐怕就不是拜读我的文章而是静听我在牢房里的忏悔了!

当时的青少年争相观看《古惑仔》,以看过为荣。而看了之后辄豪气干云,俨然江湖好汉了。

尝有事与某争执,咱是动口的。他妈的(悖墨按:后面还带上女性的生殖器俗称)他跟你来横的。好了,咱只有竖的份,站直、转身、走人。中国古语“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哪里还是兵?根本就是强盗!

香港脚社会里只讲手段,不讲道理。

莫怕我悖墨先生玷污了祖国的花朵,这种从天上掉下来坠入魔道的天使,我还真见了不少。诚是可惜,不亦悲乎!

香港脚的表象即是臭而烂,骨子里顽固的劣根不改,等到腐臭不堪皮肉淤烂露出森森白骨的时候,国人便知道这是多么可怖!

看看每天大街上匆匆过往的人群,这其间有多少香港脚啊?!

有好心的人劝我莫杞人忧天——香港脚社会的公民只要不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是绝不会为“闲事”而劳神的。

天怎么会塌下来呢?这当然是多虑了。

然人的思想一旦崩溃真不知要比天塌下来可怕多少倍矣!

——“我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真诚地希望这只是句过了时的唠叨。我的乌鸦嘴不要像真乌鸦那么灵验——中国人因为是相信乌鸦的,因此也讨厌它。

足光粉能治香港脚,却刺鼻难闻!

乌鸦嘴里吐真言,却刺耳难听!

“香港脚”在医学上称为足癣,它是由浅部真菌(旧称霉菌)感染趾缝、足侧或足底皮肤面引起的一种常见的慢性传染性皮肤病。我们生活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霉菌,让面包发”霉”的是霉菌,让我们得香港脚的也是一种霉菌?

哦 这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