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103音乐带口令:《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到底是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1 03:51:00
前八十回没有异议,是曹雪芹,
但是后四十回呢?
我看《红楼梦》有两边了,
感觉后四十回的文风和前八十回明显不一样,
应该不是曹雪芹写的,
关于后四十回的作者有很多中说法,
有一说是高鄂写的,
但是也有许多不同的说法。

这个无从考证,新版《红楼梦》书脊上作者的署名有了变化。延续多年的“曹雪芹著、高鹗续”变成了“曹雪芹著、无名氏续”。
上世纪70年代始,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牵头,集中全国一流的红学专家,对《红楼梦》第三次进行校订与注释,于1982年出版。
新版《红楼梦》书脊上作者的署名有了变化。延续多年的“曹雪芹著、高鹗续”变成了“曹雪芹著、无名氏续”。对此,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文学编辑室主任周绚隆解释说,《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说法,是胡适等人考证出来的,主要依据是高鹗朋友的一首诗。但现在红学界的主流观点,对胡适的“高鹗说”持怀疑态度。此外,程伟元与高鹗在“程甲本”、“程乙本”的序中明确说,后四十回为历年搜集所得,程伟元与高鹗只是整理者。
也有读者对《红楼梦》续作者变成了“无名氏”是有疑问的。“高鹗说”毕竟是学术界相沿多年的说法,要否定它,得有确凿有力的证据。新版《红楼梦》在底本上选用庚辰本而舍弃“程甲本”、“程乙本”,自有道理,却又拿“程本”序中的说法来否定高鹗续书,则未必有理。中国古代小说在续补刊刻甚至作伪时,拿“古本”或“购自冷摊”相标榜,是很常见的事。但新版《红楼梦》将续作者变为“无名氏”,是否过于轻率了呢。

《红楼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 ,又名《石头记》《金玉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此书有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种版本系统。新版通行本前八十回据脂本汇校,后四十回据程本汇校,署名“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

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籍贯沈阳(一说辽阳),生于南京,约十四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 ,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 。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 。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 。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红楼梦》本来就是曹雪芹写的,是他一生的心血,你这个问题就有问题,是因为受了近现代出版社的毒害,曹雪芹的原稿几经遭难丢失了,高鄂等人是出于一定的政治目的而作的续写,完全歪曲了曹雪芹的本义和原著的风格,你能看出来不对劲说明你看得很仔细认真,而且说明你本人具有一定的文学素养,原稿至今未找到不知道真正的四十回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这也正是那么多人研究红学的原因之一。现在市面上出版的红楼梦都写上作者曹雪芹高鄂是错误的,你可以找脂砚斋评的前八十回看一下,基本有了后四十回的模型,红学大家周汝昌出了一本书叫做《红楼真梦》,是周汝昌根据自己的研究写出来的后四十回的大概情节续写,虽然在文学上及不上曹雪芹的风采,但情节上基本忠于原作者意思,可以当作参考。
当然,红学魅力无穷,各家众说风云,我的答案也只是:仅作参考。
只希望看到的人不要再把高鄂等人的续写看作是红楼梦的一部分,那是一种,对曹雪芹的污蔑对文化遗产的贬低和蹂躏,切记!

后四十回的作者绝对不是曹雪芹,不能靠没有思维和艺术鉴赏力的计算机来简单地分析。曹雪芹怎么可能自己创造了宝玉又在后来猛地把他写成一个精神病呢?而且对十二钗的结局也和自己前面的判词不符。石头记是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泣血之作,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目前权威的说法还是后四十回是高鄂的续书。因为目前还没有谁能有力地推翻胡适先生当年罗列的证据
详情可以参考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

红楼梦的作者
一般认为是曹雪芹和高鹗合著的
但“红学家”
却有不同的看法:
《红楼梦》的原作者是化名为"石头"、"脂砚斋"的曹頫。
据孔祥贤考证,曹頫是曹荃的第四个儿子、曹寅的侄儿。由于曹寅之子早逝,曹頫便过继给伯父曹寅做了嗣子。曹頫便是曹雪芹的叔父。曹頫一生坎坷,18岁时,兄病故,他奉旨承嗣袭职,做了江宁织造,受到康熙皇帝的赏识。25岁时,康熙驾崩,雍正即位,从此噩运临头。30岁时,由于所谓的"勒索驿站"一案被查处,加上长期来库银亏空,无法弥补,终于撤职坐牢,不仅家产抄没,连爱妻都被人强占。38岁获释出狱,隐姓埋名,潜踪匿迹,在北京西山一废寺出家,开始《石头记》的创作。65岁时,侄儿曹雪芹亡故,曹頫孑然一身,在绵绵无尽的悲痛中消磨了残年。
据史料记载,曹頫禀性忠厚、能干,很有文才。他写的奏表曾受到雍正皇帝的赞赏,被雍正称为"大通家"。
孔祥贤发现,曹頫的身世遭遇与《红楼梦》楔子中的"作者自云"可以说是惊人地相符。曹頫在官场13年,受过康熙青睐,享过荣华富贵,以后锒铛入狱,家破人亡,确实是一场"梦幻"。他18岁承嗣袭职,补了江宁织造之缺,说是"上赖天恩,下承祖德",可谓恰如其分。而曹雪芹从未做过官、承过爵,此话用在他的身上则并不合适。曹頫有生父曹荃、嗣父曹寅,并有三个同父兄长、一个嗣兄,故可说"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所谓背恩负德,虽是歉词,但曹家的祖业(织造)确实在他手里丧失,对祖上来说,他的罪确不能免。曹雪芹是个遗腹子,而且没有兄长,小小年纪便丧失了富贵,因此谈不上背恩负德,对家被之祸也无罪贡可言。《红楼梦》所描写的由盛转衰的全部宦家生活,以及所谓"红袖啼痕重"、"情痴抱恨长"的闺阁情缘,曹頫不仅都经历过,而且刻骨铭心,终生难忘。而13岁就遭受家破之灾的曹雪芹,却不可能有这种经历。这样的经历,在曹頫的笔下,说是"字字看来皆是血",也就容易理解了。
曹雪芹之所以被误为《红楼梦》的作者,有着很多复杂的原因。
①由于曹頫是“钦犯”,所以他不敢出面,而假拟了一个作者“石兄”,并常常将“作者”与自己并提,使读者误认作者、脂砚非为一人。于是乎,《石头记》就只有批者,而作者却不知是谁。
②曹雪芹参与了《红楼梦》的整理、增删,并撰写了书中诗词,加上中途夭折,所以曹頫在批语中屡屡提到他。既然读者误认为脂砚斋、作者不是一人,那么,理所当然地,就将思路转向曹雪芹。因为无论在正文或批语中,曹雪芹的名字都出现过。
所以,将曹雪芹误为《红楼梦》作者,从乾隆年间就开始了。如永忠、明义等,都这样认为。

不是高鄂,程伟元在程本序中有说,后四十回乃高鄂所补,我相信他们没有说话,他们收的红楼梦各种版本很多,用他们的话说是患漫不可收,我相信,整理都需要时间的了,何况叙写啊,而且程伟元收的那么各种版本中我不相信就没有别人所写的后四十回,我不相信没有曹本的后四十回中的几页,所以,挺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