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式32剑陈思坦:料件不够用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05:30:18
问题总是层出不穷,老是给我找麻烦。非要用来料的料件,做为成品之一结转给另一家国内公司。如何操作呀?明摆着料件消耗要大,成品不够出了。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是不是要变更单耗,海关又要问长问短,没有理由解释啊。是不是每次出成品时要虚报多点,可是工缴费又怎么处理呀。烦,烦,烦!!!
谁能帮帮我哦

booby,说实在的,这次不出事则以,出事你麻烦就大了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属于海关监管,必须按手册要求专料专用,这原则就不用老挂在嘴边了。
那么把进口保税原料用于一般贸易加工,并转为内销,既没有联系海关补税,又没有用于出口,对于这批进口料件叫做什么行为?叫做走私!不出问题则以,出了问题,海关措施有三步:
1.对本项目项下为经过海关批准私自转为内销的成品和原料向经营单位征税;
2.经缉私分局调查后认定没有故意走私行为的,对经营单位处以大额罚款;认定有故意走私行为的,罚款后继续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吊销或者暂停该经营单位的加工贸易资格,吊销或暂停该单位报关员的资格。
我想提醒的是,海关虽然很多时候很无知,很多时候很好欺瞒,可一旦东窗事发,是绝对没有什么人情面子可以讲的,而且执法力度很大。

所以就不要动这个念头,用进口的原料来加工自己国内销售的成品,这绝对是做加工贸易的大忌,绝对没有怎么操作的问题,这样做也是什么理由都不允许的。

每年以身试法的企业不在少数,这样铤而走险可不怎么精明。所以及时提醒你的上司断了这个念头吧,这也是作为企业保管员的职责之一啊。

P.S.我虽然没有这样的经历,但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有过,结局那叫一个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