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星期二下载:我有单位办的医疗保险.请问对患者的利与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0:12:03

这是国家一项福利政策用于职工生病住院年龄越大报支的比例越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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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1 本网 阅读16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金:

  一。 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住院、门诊规定病种诊疗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统筹基金的收支情况,适时调整门诊规定病种目录。

  二。在职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分段计算的办法,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规定分别负担:
  (一)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5%,个人负担15%;
  (二)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8%,个人负担12%。
  退休人员的统筹基金负担比例比上款同段的负担比例提高三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三个百分点。

  三。 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补足前,个人帐户金可以继续使用,但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其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计算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

  四。 参保人发生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乙类药品目录所列药品、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规定分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金负担。

  五。经市、县(市)、长清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或者临时在外地患急症住院治疗的,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增加十个百分点。

  五。 参保人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待遇。

  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欠费的次月起,统筹基金暂停支付其参保人医疗费用,原个人帐户金余额可以继续使用。待补足欠费和滞纳金后,补记个人帐户金和计算缴费年限,自补足欠费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待遇。

  对历年缴费较好的欠费单位,经市、县(市)、长清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其参保人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待遇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六。 参保人住院治疗或者门诊规定病种诊疗时,按照规定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七。 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比照退休人员的标准执行。

  八。 参保人失业后个人帐户金余额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再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民事责任范围内已赔付医疗费的,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统筹基金已经支付医疗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享有追偿权。

  九。 经司法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因自杀、自残或者犯罪所致伤、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十。 参保人因患大规模暴发性传染病、由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紧急事件造成的医疗费,由同级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弊:::每年报支数有上限 最多不超过20000元还是30000元计不清楚了。

当然是利大于弊了,因为有统筹资金,你去医院花的钱可以报80%的(除了自费药,如补药以外)。如果是公务员, 那更加爽了,补贴更加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