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特效字:解释一些名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6:53:52
谁能解释一下博士,硕士,研究生,博士后?
还有企业跟公司的区别?
还有股票的一些概念?谢谢
请解释得全一点

研究生:在高等学校研究生院(部)或科研机构学习、研究的学生。中国的研究生从大学、专门学院的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中招考录取。设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另设有博士后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师资或其他高级专门人才。有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

博士:①古代学官名。源于战国。
②古代对专门从事某种职业的人的尊称。犹后世称人为师傅:茶博士|酒博士。
③学位的一种。一般为最高一级的学位。中国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是: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在本门学科已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硕士 :①旧指学问渊博、品德高尚之士:宿师硕士,杰立相望。
②学位的一种。一般为第二级学位。中国授予硕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在本门学科已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后 :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并继续深造的阶段。也指博士后研究人员。
企业 :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按其经营活动的部门分,有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服务企业等;按所有制分,有国有企业、集体或合作社企业、私营企业等;按组织形式分,有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

一、公司的基本含义和本质特征
(一) 公司的语义和基本含义
在汉语中,“公”含有无私、共同的意思,“司”则是指主持、管理,二者合在一起就是众人无私地从事或者主持其共同事务的意思。有著作称“公司”语出庄子,但并无实据。目前所知文献中最早出现的“公司”字样,是康熙23年(1684)福建总督王国安上奏康熙皇帝,报告在厦门扣押了原反清的郑成功政权属下要员的两艘大船,内载“公司货物”若干。有学者认为,此处的“公司”,是郑成功时期为翻译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名称,吸收公司一词的拉丁文字头“com”(含有公共、共同的意思)的含义,创造的一个中文新词;而且,郑成功地方政权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交往中,也可能对其加以借鉴,建立了以公司为名的贸易组织或民间会社组织。
19世纪上半叶,国人开始从商事意义上使用“公司”一词。清代学者魏源(1794—1857)对西洋人的公司所作的描述,即反映了当时国人的初步认识。他将商人间的合资、合力经营定义为公司。当时关于公司的译名还十分杂乱,魏源只是从学者的眼光对人们所称的公司加以记述和解释。究其源头,应为18世纪末、19世纪初海外天地会的工商界人士返传回祖国的。1904年在清末修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律》规定说:凡凑集资本共营贸易者为公司。总之,以上定义均表明对公司的认识尚处于质朴状态。
(二) 公司的本质特征
由公司的基本含义可以引出公司具有以下本质特征:
1、相对于自然人而言,公司是一种团体或组织。
(1)公司一般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不同利益的主体联合而成。由单个利益主体设立或控制的组织,晚近在各国法律上也允许其采取公司形式,如“一人公司”和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等。这些公司的股东虽然是单一的,但公司作为组织体,有一定的财产、组织机构、人员、固定的场所或住所等特征,并没有被否定;而且,现代公司的资本或股份的流动性增强,公司的单一股东随时可能变为多数股东。所以,这种现象是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对公司基本内涵的引申,也可以说是公司本身或其概念使用上的一种特例。
(2) 公司作为组织体,其人格和财产在不同程度上同其成员的人格和财产相分离。就股份有限公司这种高级的公司而言,公司的人格和财产同其成员的人格和财产在形式上和原则上是完全分离的,公司与股东互不承受他方的权利义务。在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等较低级的公司形式中,这种分离是相对的,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无限责任股东必须就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成员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和活动,即它的存续不受自然人生命的限制,具有所谓“永续性”。
2、 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在公司出现早期法律对其不加规制的自由主义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1)公司通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在民商分立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通常是依商法典中关于公司的编章或单行的公司法规设立的;在民商法合一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是依民法典或作为民事特别法的公司法规设立的。
除公司法外,公司还可以依特别法或行政命令而设立,如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或公司的设立必须同时适用“公司法”和其他的企业法、行业管理法,甚至应以其他法律为主。如我国目前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的公司和外资公司,适用的法律主要就是相应的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在国外,以公司形式设立银行、保险公司,首先必须适用银行法、保险法,其次才适用“公司法”或民商法典。
(2)公司必须遵守法定的组织形式。如同民法中的“物权法定”一样,投资者设立公司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公司形式中任选其一,但不得采取法律没有规定的公司形式或自行创设某种公司形式。
(3)公司依法设立而获得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我国《公司法》第3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日本的商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明文规定公司是法人。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虽未明确规定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是法人,而在司法、税务和学说上,通常认为其为法人,有自己的法律人格;但在德国、瑞士和其他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对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在法律上不承认其具有法人资格,对其不是征收公司或法人所得税,而是由各个股东分别缴纳所得税。
3、 公司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公司是为了一定目的而设立的组织体,其权利能力须受法律许可的公司目的的范围的限制。公司只能在法律、公司章程和有关机关核准的宗旨范围内活动,否则就可能会引起违法后果。
二、公司概念的引申含义和特殊用法
1、 由不同主体和资本联合性的组织,将“公司”引申为具有某种类似的权益制衡机制或组织机构的组织。如单纯的国有企业,其出资者或股东只有一个,本不符合公司的基本规定性,但通过引进某种委员会或董事会、监事会的集体决策机制,就将其称为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又如国际上通行的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做法,子公司的股东实际上只有母公司一家,但由于它是按公司法设立和运作的,在形式上也可能将母公司的多个股东登记为自己的股东,故而各国法律通常都认可其为公司。
2、 由多数公司的企业性或经营性,将“公司”引申为企业的同义语。这使公司的含义泛化,使公司这一名词失去了独立存在的意义。而通常所称公司,是指依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设立和运作的企业,即本文所涉及的公司。

什么是股票?股票是一种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用以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它表明股票的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的部分资本拥有所有权。由于股票包含有经济利益,且可以上市流通转让,股票也有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的用途有三点。其一是作为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据;其二是股票的持有者可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其三是股票持有人凭借着股票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参加股份公司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人们获取股票通常有四种途径。其一是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而获得股票,如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都由国有独资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原企业的部分财产就转为股份公司的股本,相应地原有企业就成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其二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募集资金而发行股票时,自然人或法人出资购买的股票,这种股票通常被称为原始股。其三是在二级流通市场上通过出资的方式受让他人手中持有的股票,这种股票一般称为二手股票,这种形式也是我国股民获取股票的最普遍形式。其四是他人赠与或依法继承而获得的股票。
不论股票的持有人是通过何种途径获得股票,只要他是股票的合法拥有者,持有股票,就表明他是股票发行企业的股东,就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研究生:在高等学校研究生院(部)或科研机构学习、研究的学生。中国的研究生从大学、专门学院的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中招考录取。设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另设有博士后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师资或其他高级专门人才。有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

博士:①古代学官名。源于战国。
②古代对专门从事某种职业的人的尊称。犹后世称人为师傅:茶博士|酒博士。
③学位的一种。一般为最高一级的学位。中国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是: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在本门学科已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硕士 :①旧指学问渊博、品德高尚之士:宿师硕士,杰立相望。
②学位的一种。一般为第二级学位。中国授予硕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在本门学科已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后 :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并继续深造的阶段。也指博士后研究人员。

企业 :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按其经营活动的部门分,有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服务企业等;按所有制分,有国有企业、集体或合作社企业、私营企业等;按组织形式分,有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

公司: 一种工商业组织,经营产品的生产、商品流转或某些建设事业等。

股票 :用来表示股份的证券。

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等,而企业有广义的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企业包括公司,还包括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等,狭义的企业只指后者。
什么是股票?股票是一种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用以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它表明股票的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的部分资本拥有所有权。由于股票包含有经济利益,且可以上市流通转让,股票也有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的用途有三点。其一是作为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据;其二是股票的持有者可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其三是股票持有人凭借着股票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参加股份公司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人们获取股票通常有四种途径。其一是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而获得股票,如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都由国有独资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原企业的部分财产就转为股份公司的股本,相应地原有企业就成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其二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募集资金而发行股票时,自然人或法人出资购买的股票,这种股票通常被称为原始股。其三是在二级流通市场上通过出资的方式受让他人手中持有的股票,这种股票一般称为二手股票,这种形式也是我国股民获取股票的最普遍形式。其四是他人赠与或依法继承而获得的股票。
不论股票的持有人是通过何种途径获得股票,只要他是股票的合法拥有者,持有股票,就表明他是股票发行企业的股东,就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股票的内容
股票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不但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才能发行,且在其票面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内容。在我国,现在所有股票的发行都必须征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批准。另外,股票在制作程序、记载的内容和记载方式上都必须规范化并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股票上应具备以下内容:
1.发行该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称,该公司依何处法律在何处注册登记及其注册的日期、注册地址。
2.发行的股票总额、股数和每股金额。
3.股票的类别。根据股票持有人权利及义务的不同,股票可分为多种类型。目前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和转让的股票都是普通股票,一般都不注明类型。
但如果是特别股票,在票面上就应当标明其股票种类。
4.股票的票面金额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
5.股票的发行日期及股票编号。如果是记名股票,则要写明股票持有者(股东)的姓名。
6.股票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签章,主管机关或核定发行登记机构的签章。
7.印有供转让股票时所用的表格。
8.股票的发行公司认为应当载明的注意事项。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沪深股市股票的发行和交易都借助电子计算机及高科技通讯系统进行,上市的股票已实现了无纸化,所以现在的股票仅仅只是计算机系统内的一窜符号而已。但在法律上,上市挂牌的股票都必须具备上述这些内容。在沪深股市,每股股票的面额都已标准化,是一元人民币,股票的发行总额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数。上市公司的其它相关信息,都将定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