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机动车年检地点:在上班路上被抢劫是工伤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7:12:07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当中,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和视作工伤

  的情形,包括不得认定或视作工伤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

  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

  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

  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

  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

  或者自杀的。

  在上班路上被抢劫应该不属于工伤!

真是抱歉,你的这种情况确实不能认定工伤.
原因,上下班途中,只有机动车交通事故才能进入工伤认定的考虑范围.
你这个事故,属于刑事案件.要能把抢劫犯抓到,你可以提出民事赔偿的.(这个就要去法院了)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当中,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和视作工伤

的情形,包括不得认定或视作工伤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

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

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

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

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

或者自杀的。

在上班路上被抢劫应该不属于工伤!

呵呵,怎么可能是工伤?如果是的话那你们单位也太惨了,谁还敢办公司企业,那你以后只要遇到不好的事都可以赖到单位头上,这个财产人身保险可真不错

根据法律来说
是对半的
离近家门是私 离近公门是公

如果有人身伤害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