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肉饭图片大全:求救:房屋拆迁行政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11:43:39
案由:

1988年单位分配给我建筑面积60.58平方米一套新房子。我有2个女儿,老伴亡故。

1990年本人退休,而后到现在住在大女儿家,因考虑照顾小女儿市里工作方便,故同意在1988年他一家三口迁居我家(小女儿夫家在农村有住房)。

1994年,单位将此屋以“房改房”的工龄优惠转让于我,除去工龄方面的单位给予的优惠,本人还尚需交纳1.6万元房款。由于本人付款有困难,小女儿出资1.6万元买下此房,房产权一直为我所有。

1997年3月1日,小女儿以出资1.6万为由,向我要求写份书面文字,将“此房所有权归小女儿所有,为以防不测,特此立据,以便小女儿能顺利继承房产所有权。”尽管写了书面字据,但当时没有进行过户登记。

2003年3月,此房列入拆迁范围,随着普法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本人希望反悔书面,偿还1.6万购房款给小女儿,并将政府安置房子自己来居住。然而小女儿却提出要房为由,以扣留本人房产证的方式,阻扰76岁高龄的我办理安置手续享受养颐之福。而拆迁处因没有房产证不给安置。

2005年我请人写了诉状,向当地拆迁处就其没有签订安置协议提起行政诉讼,拆迁愿意与我协商解决此事。

问题:

1.我担心房子分配朝向很差,如果我不同意协商,如何办?

2.有人说行政判决要房地局去管,房地局达不成协议,再到法院打官司,这种说法对吗?

3.我去签协议,是按2003年政策安置吗?还是按照2005年政策安置呢?

附上:承诺书(法院起草书面承诺书,本人签名)
本人XX系XX市XX区*号*幢房屋的产权人,因城市改造需要,上述房屋已于2003年3月被拆迁。但未签订房屋安置补偿协议,现本人前来拆迁XX市城拆公司及拆迁实施单位办公室办理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如上述本人私有房屋产权有争议或纠纷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XX
2005年11月27日

谢谢,期待您的答复!

1.不协商解决的话你可以就房地局的拆迁和安置行为向房地局所属的本级政府或者房地局上级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我想一个大的拆迁行为,政府部门在决策和操作的过程中一般是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的,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你最终胜诉的机会不大。但是可以考虑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在程序上是不是有漏洞。如果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能够胜诉,你可以对房子被拆迁一事申请国家赔偿。
还有一个办法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女儿返还你的房产证,按照你的描述,确认房屋所有权归你是毫无问题的,而你的遗嘱现在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你胜诉之后,如果你女儿不返还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处要你提供房产证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房产证是证明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唯一标准,如你能提供房产证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2.之所以说要先通过房地局可能是因为拆迁处并不是一个行政主体,没有资格单独做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并由此承担法律责任。你可以通过平时接收的一些文书的公章盖的是哪个单位进行判断,行政复议也好,行政诉讼也好,都可以找该单位。

3.拆迁安置按照拆迁时的标准执行。

1.有关房子的分配: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因为安置分配房的话就我所知只能是抽签或者找熟人托后门。
2.行政判决要房地局去管,可以办理行政复议,房地局达不成协议,可以再到上一级去申请诉讼,如果诉讼被驳回或保持原诉讼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3.拆迁安置按照拆迁时的标准执行,就是按照03年的执行。
4.你女儿是无权扣留你房产证的,按照你的描述,确认房屋所有权归你是毫无问题的,你需要给你小女1.6万元收回你当时写的书面字据,然后拿回自己的房产和地产证,如果不行还可以申请法院院强制执行。

楼上的朋友:
产权证的事其实不用搞那么复杂,只要到房管局挂失,重新办证就行了。遗嘱效力问题,同意你的观点!

可以反悔的,好办,补一个房产证

容易,你就不让他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