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四月朗诵视频:中国古代的三大盛世是哪三大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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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之治”到“武帝开疆”再到“昭宣政治”的西汉盛世。“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的大唐盛世。清代的“康乾盛世”。

所谓“三大盛世”,是指中国历史上社会环境较为安定,人民生活相对富足,最为后人称道的三个时期,即西汉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和清代的康乾盛世。“三大盛世”的出现,总的看属于历史的偶然。这种偶然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时统治者吸取“官逼民反”的教训而产生的民本思想。他们重视人民群众在国家统治和治理中的地位,妥善处理君民关系和官民关系,不拘一格重用人才。可以说,民本思想的兴起和实践是三大盛世得以产生的重要原因,也是当代中国“以人为本”思想的源头。

文景时期的民本思想主要体现在宽慈待民的众多社会政策上。为了提高民众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汉文帝下令免除田租赋税的一半,由汉初的“十五税一”改为“三十税一”,后来还免除农民的土地租税。文帝在减免税收的同时,还采取一定政策改善社会底层人民生活。《资治通鉴》记载,文帝在即位当年就给鳏、寡、孤独及穷困之人提供资助,对于80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都赏赐米、肉和酒。

贞观之治是指唐太宗在位的23年盛世。唐太宗继位时,自然灾害不断,社会经济凋敝,人口大量流亡。唐太宗实行以人为本的开明政策,重视人才,知人善任,从谏如流。贞观初年,唐太宗一方面大规模精兵简政,淘汰庸员,将中央官吏由2000人减少到600人,另一方面多次下达求贤举才的诏会,以种种形式发现和使用人才。在他重用的高官中,魏征、张亮等人出身寒门,杜淹、李靖、秦叔宝等人甚至来自于敌对的政治集团。最可贵的是,唐太宗重视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作用。《贞观政要》记载,唐太宗曾对侍臣强调“国以民为本”,当时名臣马周上书时也指出“治天下者以人为本”。唐太宗认为自己皇帝的地位,不是来自于上天授予,而是来自于人民推举。“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这些观点极具进步意义,有效地缓解了阶级矛盾。

康乾盛世的出现关键在于开明的用人制度。200万满族人入主中原,一统江山,赢来盛世,一方面是由于极高的统治手腕和政治智慧,但至关重要的是满族人能够积极打破民族壁垒,不拘一格重用汉人,并由此赢得汉族官僚和士大夫集团的支持和认可。例如,明朝兵部尚书、蓟辽总督洪承畴在兵败降清后,被清廷委以重任。洪承畴提出了许多治国安邦的建议,并招来一批明将明臣为清朝效命,为清朝迅速统一国家并巩固新兴政权立下大功。洪承畴在立功回到北京后,皇帝“特召赐宴及赐大蟒袍、靴袜等项”,太皇太后“特恩赐宴”。他死后,清廷“赐祭莽如例,谥文襄公”,还立碑称赞他是“贤良之臣”。如此重用前朝重臣在封建社会是不多见的。

巩固法律权威,用法律手段对官吏进行权力制约,促进了“三大盛世”的政通人和

众所周知,在封建社会里,皇帝的权力几乎不受制约,而法律不过是社会控制的工具,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占有太大权威。然而,一些精明的统治者认识到权力是双刃剑,不受制约的权力可能给国家进而给自己的统治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他们也经常通过种种途径进行法制改革,巩固法律权威,用法律手段对官吏进行权力制约,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这在“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秦朝采用法家思想治理国家,崇尚严刑峻法。汉初刑律在很大程度上承接秦律,仍保留宫、刖等极为残忍的肉刑。汉文帝当政时,逐渐开始废除肉刑。《汉书·刑法志》记载,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其小女儿缇萦随父至长安,上书表示自己愿意去做官婢,以赎父亲所犯的罪,使父亲有机会改过自新。当时文帝很受感动,决定废除肉刑。汉文帝重视法律的作用,并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汉书·张释之》记载,有一次汉文帝坐马车外出经过中渭桥,刚好当时有人从桥下走出,惊吓了文帝拉车的马,文帝自己也受惊了,很生气,要求法官严惩该人。法官张释之只对该人判处4两罚金,并解释说,法律应该以同样的标准对待天子和百姓,如果该人无意中让其他人受惊了只接受这样的惩罚,不能因为受惊吓的是皇帝就加重该人的处罚。文帝认为有道理,就接受了张释之的看法。

唐太宗十分重视法制改革和法律的作用。他即位之初,就让人修订当时的《武德律》,并花十年时间制定《贞观律》。《武德律》很大程度上继承隋朝的法律,不仅仍保持一些肉刑,而且规定比较严厉。《贞观律》与其相比,不仅削繁为简,变重为轻,废除肉刑和兄弟连坐等落后的制度,更重要的是,《贞观律》逻辑严密体系完善,达到了我国封建社会法典的高峰,并成为后世法典效法的对象。唐太宗对判处死刑很重视,每次决定判处死刑,必须由下面主管官员连续五次上奏,以避免错判错杀。唐太宗还特别强调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严格规定了修改法律的程序,很好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和谐社会应该是可持续的美好状态,不是一劳永逸的目标

必须强调的是,中国历史上的“三大盛世”,都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所谓和谐也都是相对的、历史的,由于固有的阶级矛盾和封建帝制的诟病,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更不能同我们今天建设的和谐社会同日而语。如果说统治者有一些利民的思想和行为的话,那也不过是他们害怕人民群众的反抗,为延长自己的统治而采取的不得已措施罢了。事实上,上述“三大盛世”,都未能避免“盛极而衰”的结局。因此,“三大盛世”的和谐终究只是暂时的,是几颗历史的流星。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上述根本性的原因之外,还有:一,国家的发展缺乏持久的动力和一贯的进取精神,社会意志消退和睿智的领袖后继乏人。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在出现后,都不可避免地趋向守成,社会的主导思想逐渐由开拓进取转为“持盈保泰”,社会风气也为之一变,由奋发有为而转向享受升平,满足于维持现状,对眼前的问题小修小补,乃至自高自大,掩盖矛盾,粉饰繁华,纵情于声色犬马,陶醉于歌舞升平,根本看不到所存在的问题及其严重性。潜在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就在这种状态下不断滋长,日积月累,变小患为大患。二,妄自尊大,固步自封,看不到世界潮流的浩浩荡荡。大清盛世的缔造者,不仅忽视了国内社会的潜在矛盾和问题,而且完全看不到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沉溺于“盛世”之中,最终使盛世成为近代中国落后于世界的肇端。三,盛世的统治者都往往陶醉在已有的成就中,生活糜烂,不思上进。这表现在大小官员纷纷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为所欲为,不受制于外部监督,整个官吏队伍素质严重下降。这在康乾盛世表现得尤为突出。康熙在位时,腐败之风已经蔓延。虽然他曾一度惩治贪官,强化吏治,但一方面随着他年事渐高,对政事越来越消极,主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经常宽容官员贪污受贿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由于他自己生活奢侈,爱好出行,并大讲排场,上行下效,整个社会都弥漫着骄奢淫逸的风气。雍正上台后,励精图治,改革财政税收制度,并采取“火耗归公”与“养廉银”的做法,不仅减少了官吏以权谋私的途径,还大幅度提高官吏工资待遇,一定程度抑制了贪污的风气,为康乾盛世的维续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一者,雍正在位时间很短,乾隆上台后,朝廷反腐败的热情迅速降低,并宽赦了大批在雍正期间由于贪污受贿而受处分的官吏,这使得腐败之风急剧兴起,贪污者为所欲为,清廉者屡受排挤。二者,封建制度也决定了它无法解决自身的问题。乾隆后期,由于国库空虚,朝廷甚至实行议罪银制度,几乎是公开买官卖官,煽风点火鼓励贪污,这导致当时的吏治腐败几乎到了无可复加,空前绝后的程度。严重的吏治腐败动摇了清王朝的根基,使清王朝经历康乾时期表面的繁荣之后,急剧衰败。

封建社会的盛世局面主要有:西汉文景之治、东汉光武中兴、唐代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及清代康乾盛世

西汉的文景之治与武宣之政、唐朝的贞观之治与开元盛世、清朝的康雍乾盛世。

贞观之治
开元盛世
康乾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