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绥号炮舰:张居正改革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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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嘉靖进士,隆庆元年(1567)入阁。穆宗死,他和宦官冯保合谋,逐高拱,代为首辅。万历初年,神宗年幼,国政大事都由他主持,前后当国十年,为人善谋,独揽朝政,是明代最有权威的一个首辅,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不可多得的政治家。当政期间,面对吏治败坏、财政危机、赋役不均、军心涣散的局面,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雷厉风行地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①整顿吏治。张居正目睹嘉、隆时期的混乱政局,认为其症结在于吏治腐败,官僚们“虚声窃誉”,“爱恶交攻”,结果吏治不清,贪官为害,故救时之急务便是刷新政治。万历元年(1573)提出考成法。其方法是逐级考核,随事考成,“抚按以此核属官之贤否,吏部以此别抚按之品流,朝廷以此观吏部之藻鉴。”(《张文忠公全集》奏疏5)以部院考查抚按,以六科监督部院,以内阁督察六科。实行相互制约、监督,借此提高内阁权力。同时,抑制宦官势力,整饬学政,加强对生员的控制,重用人才,裁汰“冗员十二、三”。结果,行政办事效率提高,中央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明史》卷213《张居正传》)。②整饬边防,改善民族关系。张居正安定边防的方针是“外事羁縻,内修战守”。当时,北边战守的重心在蓟州。隆庆元年,调任御倭名将谭伦、戚继光主持蓟州防务。戚继光以曾对倭作战的浙兵作骨干,加紧练兵。他根据蓟州地理条件和蒙古兵作战特点,决定使用战车,并以步、骑配合作战。他又修补长城,建筑敌台一千多个,大大加强了防御力量。戚继光整饬边备的工作得到了张居正的大力支持,从而保证了北边的安全。辽东方面,经过王崇古、方逢时的修边墙,开屯田,战守力量也加强了。至此,长期以来“虏患日涂,边事久废”的局面得到扭转。在边防巩固的基础上,张居正还通过和谈来改善明朝和蒙古族之间的关系。停战议和,互市贸易,“自是边境休息,东起延水,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军民乐业,不用兵革,岁省费什七。”(《明史》卷222《王崇古传》)③量入为出,节缩开支。为挽救当时的财政危机,维持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张居正一方面裁减冗官冗费,节省皇室的费用。另一方面,严加催征田赋和清理逋欠。万历初年,下令“自隆庆改元以前逋租,悉赐蠲除,四年以前免三征七”。万历二年(1574)规定,拖欠七分之中,每年带征三分。第二年又定“输不及额者,按抚听纠,郡县听调”。并用考成法来严厉督促官员奉行。经过一番整顿后,明王朝的财政收入有了好转。④丈量土地,打击豪强。万历五年下令清丈土地,凡庄田、民田、职田、荡地、牧地,通行丈量,限三年竣事。万历九年清丈基本完成,全国田亩数字为701万余项。对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起了一定的抑制作用。⑤改革赋役制度,实行一条鞭法(参见《一条鞭法》)。张居正改革,是明朝封建统治者,为了挽救明中叶以后积弱积贫的统治危机而搞的一场改良运动。经过改革整顿,阶级矛盾暂时缓和了,社会经济也有相对的恢复和发展,府库钱粮充羡,边防力量加强,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

  张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家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明朝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在江南,有的大地主占田7万顷。
  在朝廷,大学士徐阶一家就占田24万亩。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
  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贵族大地主疯狂地掠夺土地,封建剥削的进一步加
  剧,激起了社会矛盾的尖锐化,接二连三地发生了邓茂七、刘通、蓝廷瑞以及刘六、刘
  七等农民起义。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
  怎样才能将封建统治维持下去呢?地主阶级一些当权人物认为,必须改革政治,寻
  求一条自救的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
  在明神宗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他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在内政方面,他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
  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
  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
  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
  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的成绩最为突出。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学家潘季驯督修黄河,使
  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
  京。
  “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
  的重大变革。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
  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
  “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
  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
  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
  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
  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
  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
  作用。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
  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
  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张居正在军事上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
  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
  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
  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经过上述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
  “言之必效”,国家的经济状况有了改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在国防上增强了反侵略
  的能力。当然,张居正倡导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而是为了巩固明朝
  的封建统治。因而,他的变法不可能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只能作一些修修补补的
  改良,挽救不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总趋势。尽管如此,张居正的改革在一定程度
  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
  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一些改革的反对派重新麋集,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
  们攻击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
  “祖制”。他们下令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
  张居正的长子被逼自杀,其他家属也惨遭迫害。代表大地主、大贵族势力的封建顽
  固派又掌了权,劳动群众生活更为痛苦。

一条鞭法,从新丈两土地,从新划分.

从来改革派都没有好下场,邓小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