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液压叉车油缸拆解:六国论的内情有人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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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论》针对现实借评论六国讽喻北宋王朝这点,文章的意义是深远而积极的。不过,北宋统治者并没接受这些意见,“庆历纳款”后又过了三十一年,宋神宗熙宁八年(1073),辽国又一次提出领土要求,神宗比他的前辈走得更远,竟然割了山西境内黄河东西七百里土地给辽国。以后的北宋、南宋统治者同样不接受这些历史教训,因而最终招致了灭亡。
  因此,从这点看,《六国论》是应予肯定的。
  但是,苏洵为了证实自己“赂则亡”、“战则能存”的观点,在第二部分的论据中却有许多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地方。不少同志只是从文章的逻辑推理上予以肯定,甚至对苏洵的这些论据作些错误的附和,却没有指出这些缺点。
  苏洵提出的“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的观点是应予肯定的,但他的“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的观点,却不能赞同。
  确实,燕在六国中是第五个被灭亡的,是在韩、赵、魏、楚灭亡后才亡,但这不能完全说是它“用兵之效”,而是由于秦昭王采纳了范雎远交近攻的建议,以后的孝文王、庄襄王、秦始皇都执行了这一策略。六国中燕、齐离秦最远,要先灭燕就必须越过赵、魏,这违背秦的国策,对秦不利。因此,秦只能在灭亡了魏、赵等国后才进兵灭燕。由此可见,“用兵之效”的提法是不合历史真实的。
  至于“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的说法,也是不符合客观情况的。秦自孝公以来,就不断扩张领土,到秦王政时,早已订下了兼并六国统一天下的国策。毛泽东同志说:“景阳冈上的老虎,刺激它也是那样,不刺激它也是那样,总之要吃人的。”秦对燕国也是这样,兼并势在必行,荆卿行刺是那样,荆轲不行刺也是那样,而这一兼并又不能违背远交近攻的国策。因此,荆轲行刺之后,秦王虽对燕用兵,却并没有因为此事而改变其灭亡六国的先后次序的安排。照苏洵的说法,如果太子丹不派荆轲,秦就不会灭燕了。这难道可能吗?齐国没有派刺客,秦王也没有放过它,只不过由于齐距离远,放在最后而已。

多内的情?

这是史论,主要论述了六国灭亡的原因。但论古是为了讽今,目的在于讽谏宋王朝要以六国为鉴……本文论证自己的观点,充分分析历史事实,有很强的说服力;但为了讽今,于文末又巧妙地联系北宋的实际,指出全文的主旨,更发人深省。”(

我还真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