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大型超市台湾:急!!!7岁小孩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该谁负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2:36:08
2004年上半年,某校一年级7岁学生在校课间休息时间背着另一位同学玩耍时,不小心摔倒,导致右手臂骨折,经医院治疗后,现遗右 踝关节脱位,呈轻度内翻屈曲畸形,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现该生家长认为是在该校发生的,要求学校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继续治疗费等46000.00多元。请问学校就此事件该如何处理?孩子自己摔交,学校就要付全责吗?另该事故发生的时候没有老师在场,但是其家长有气没地方出,就把另一同学也一同告上法院了,其实这一同学是在他摔倒之前和他玩耍时轻推了一下,当时没有摔倒。推了之后他还背着一个同学在走廊上玩,后来走了6-7M就摔倒的,所以导致骨折,请问此事和推的同学有关系吗?
请问此事和推的同学有关系吗?

学校负有保证其学生安全义务,若不履行其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即使已参加了保险,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但学校仍然不能免除其民事责任.
一年级7岁左右的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推的同学不负民事责任,但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若其监护人没有尽到其应尽的进行监护义务的,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本案中,其监护人显然不是没有尽到应尽义务.所以不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有重要责任,如果学校给他买了保险,学校赔偿相应少些。

是双方问题 学校说起来挺冤枉的也不是幼儿园 怎么能天天看着孩子 至于同学之间打闹出现事故也是长事 关键是大人都太小心眼了 ! 都让一步该多少 何必对拨公堂

按照最新规定,要视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你说的情况,按规定学校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但是根据法律实践,会给予适当补偿,大概百分之二十左右。

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学校责任所有责任!太严重了!